我有话对市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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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孤寡老人建房子求助
来信人: 叶五根
来信时间: 2017-08-24 09:24:35
内容:
孤寡老人建房求助

尊敬的市长: 本人叶五根,家住原红花乡叶家冲村6组16号,今年70岁,有三个女儿,只有小女儿家里条件好一点,18年来一直与外出打工的小女儿住一起。老伴于2011年初去世,现在我年龄大了,想叶落归根,但家里老房子建了30年,由于无人居住,年久失修,已大部分倒塌,无法维修及居住(老房子有证件)。经家庭会议,小女婿同意掏钱帮我做几间房子,但罗江镇政府回复说现在不能建房子,不同意办建房证(乡政府有现场拍照取证)。请问我这个孤寡老人现在需要怎么做才能办建房证(我目前没有享受到政府的任何补贴),我不知道还能活几年,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建几间房子好叶落归根,恳请政府帮忙!

政府的回复,本人有以下几点不明白:
1.房子可以往后移,避开规划区域。
2.没有任何部门上门解释,政府的回复也没有与本人核实情况,更没有一个电话,
   反而是本人去了镇政府几趟。

3.新址在哪?老宅基地如何处理?

4.我是要解决问题,而不是政府打官腔。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罗江镇
回复时间: 2017-08-25 09:57:49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于8月11日在汨罗“市长信箱”来信《孤寡老人建房求助》一文,现予以回复如下:

1、罗江镇有汨东、罗滨、滨江、罗江、石仑山五村已纳入汨罗城市建设规划区,汨罗市政府通知明确十古公路两边属于控建区域,控建范围内严禁新建、改扩建房屋、抢挖水塘等一切建设行为。汨东村叶五根老人的老屋正好紧靠十古公路傍,属于控建规划区域。

2、申请新建房办证事宜,根据市政府规划政策要求,叶五根老人房屋紧靠十古公路不能批准。镇政府国土规划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了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建议叶五根老人在非十古公路两傍另择新址,上报镇国土规划办,按照国土规划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也希望叶五根老人多多理解和配合我镇国土规划工作。

汨罗市罗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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