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市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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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党员违反群众纪律,当地镇政府不作为,“懒、散、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情况举报!9月13日
来信人: 陈百川
来信时间: 2022-09-13 09:30:50
内容:

尊敬的林恒求市长:

您好!

我们是本市长乐镇,长新社区四组村民。非常抱歉,打扰日里万机,为百姓操劳的您,实属不敬。久闻您,在汨罗任职的良好口碑,追寻您,体察民情,关注民生的高尚品质和优良作风,感到由衷的敬佩,带着敬仰、信任和期盼。我们冒昧联名给您写信,反映基层老百姓的呼声和诉求,请求公正得到您的支持与理解,渴求解决实际问题。2019年4月份开始,就我们长乐镇长新社区原东片区党小组长,现共产党员,岳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陈意清,霸占村民宅基地,并违法建筑杂屋、围墙遮挡村民居住房屋光线,通风、通行以及村民公共出路等问题,分别举报到:长乐镇人民政府、镇纪委、镇国土所、汩罗市信访局、汩罗市纪委、汨罗市自然资源局、岳阳市信访局、岳阳市纪委、岳阳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后,各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汩罗市自然资源局,时任信访办主任熊辉翔同志为代表的专案组,调查组成员,雷厉风行、作风严谨,多次深入长乐实地考察,认真细致,研判案情,调查走访有关人员,论证有关数据。专案组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终认定陈意清所建杂屋、围墙是以侵占使用权人陈百川的宅基地,伤害四邻右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建造的违法建筑。汩罗市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1月13日一22日,开具了违法建筑拆除一案的行政执法决定函:《汩罗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汩罗市自然资源局拆字》,【2019】第070号文件。己分别依法,送达至被执行人陈意清本人,并签收,被执行人陈意清逾期未履行,该行政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和有效证据,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切程序均确认,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合法有效,可长乐镇政府有关官员,却在执法行动中一直漠然处之,消极执法,后来在岳阳市信访局、汨罗市纪委、汩罗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督促下,才由时任镇人大主席曾海峰的组织下,不得己拆除了陈意清一截无关痛痒的围墙,而对于村民至关重要,迫切解决侵占的宅基地,以及用违法建筑遮挡村民房屋阳光,通风通行,组上公共出路等最直接,亟待解决的问题却置之不理,百般推诿,面对实际问题,镇政府某些主管官员,不但存在避重就轻,不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反倒涉嫌,玩忽职守与陈意清违法沆瀣一气。看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便加大了上访力度,并给时任汩罗市,市长朱平波写了一封申诉信,平波市长于2020年6月15日,责成长乐镇人民政府限期回复解决方案,迫于上级压力镇政府才于同年8月13日,由包村干部刘利权强制被执行人,陈意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杂屋,并签订了,归还侵占村民陈百川宅基地协议,时至今日两年多来,违法建筑围墙却依然屹立,安然无恙未拆除,周围受害群众合理诉求,一直未得到正常解决,更加可恶的是,陈意清作为一个共产党员,霸占他人宅基地,有错在先,不知悔改,变本加励,竟无视镇政府及村组领导,关于2020年8月28月,作出的宅基地复原协议,现依然继续肆无忌惮,霸占着村民陈百川宅基地,作为绿化及菜园地使用,至今拒不归还。朗朗乾坤,竟还有如此嚣张跋扈之人的存在。而举报人多次申请《关于完善行政执法的诉请报告》,和《强制执行申请书》,一再要求镇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违法建筑人,陈意清围墙予以强制拆除,一个甚是普通而简单的违法建筑围墙拆除,本届镇政府主管领导却避而不谈,避而不看,一味强调要双方协商解决,要求受害人作出牺牲,作出让步。这种办事行为是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表现,是没有担当的表现,其结果只能是让好人流泪,让坏人更加猖獗。正是由于基层某些官员的放纵默许,我们的社会才养出了像陈意清这样一个暴戾、冷血、没有人性,敢蔑视法律,贪婪恶毒地,侵害众多老百姓人权和权益的卑鄙小人。如此恶劣的行径,放在扫黑除恶这么多年的今天,实在令人震惊,放在法制社会发展的2022年,更叫人匪夷所思,民意不可违,人民群众的愤怒与困惑非常合情、合理,难道长乐镇就不是法治社会的一部分吗?依“法”这个字在长乐镇这个地方就没有了任何威慑力吗?难道中国的法律真的像某些人所说的:“法律是书本里的东西”吗?法律真的是一纸空文吗?难道汩罗市自然资源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也是废纸一张吗?不,我们绝对不会相信?那么法律存在的意义何在,执法机关的公信力何在?长乐镇政府这种有法不依的处理方式,难道不是,法制社会治理的失效与法的威信在一个地域的流失吗?

按说,一个原社区东片区党小组长,现共产党员,岳阳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也并不算一个什么官,权势也并不显赫,操作手段也并不高明,为何整个长乐镇政府在处理问题中,态度如此消极暖昧呢?背后究竟是一股什么样的力量在发挥作用?其中原故直得让人深思?试想,如果是势单力薄的普通老百姓,只要有一点违章违建马上就会被拆得精光,而对于一个“有钱有势”的共产党员,陈意清的一切违法行为,有根有据,证据确凿,事实清晰的情况下,镇政府却一直依然消极不作为,即使有上级有关部门的干预,迫于舆论压力,举报人推一下、动一下,镇政府主管领导才装模作样,无可奈何地处理一下。从2019年到今年四年多时间里,镇政府对于我们的问题,处理一直是有始无终,虎头蛇尾、避重就轻、甚至虚晃一枪。这样的处理方法,完全是为了应付上级领导,隐瞒事实真相,是极不负责任的,群众迫切关心,长期困扰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不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从那里能感受到,当今社会制度的优越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由此老百姓就会对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失望心凉。

市长大人,人之辛苦一生,劳作一世,仅愿漫漫长夜里有一处遮风挡雨之所,一栋房、一间屋对于一个农村老百姓来说,也许就意味着一生都要为之奋斗的目标,只有这样才能让家中老小有个安身立命的地方。而我却生在农村,由于恶人霸占了宅基地,不能正常使用属于自己的屋基地建房,现如今一家四世同堂,八口之家,只能栖在100平方的一栋老房子里生活着,饱受着拥挤之苦。而身为党员的陈意清一家五口,近几年通过非法手段,采取恶意封路,强占村民公共出路,强霸村民宅基地等违法行为,豪宅圈地面积将近1000平方米,占地1.4亩。而实际组上分宅基地时,陈意清只分得了0.34亩,约225个平方。

看到这里相信林市长,应该是一清二楚,陈意清其房屋所占面积,超越了其他人多少倍,如果这是正常所取,无可厚非,可恰恰他这是近几年,通过一系列不正当手段,以侵害周围四邻群众合法权益,而获得的法外产物。

当前,中央省委都在提倡依法治国,要求各级党员争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各级纪委也在频频出重拳,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中央省委巡视督查组,也不断在各省市开展巡视督查,搜集问题线索。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顺应群众所思所盼,聚焦群众所急所忧。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人民政府要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筑牢党的执政根基。

一个稳定的社会需要法律来给人民主持公道,我们一直在等待,我们内心煎熬着,但我们没有放弃对政府的希望,我们始终相信党和政府,相信法律法规和公平正义,相信市长能为我们弱势群体伸张正义,清除啃食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愿正义的阳光,可以温暖被黑暗吞噬的,心灵得到一点安抚。我们翘首期盼!

谢谢市长在百忙之中倾听来自基层老百姓的呼声!

长乐镇长新社区四组村民代表

傅坡英、陈百川、吴克平、吴思明、田志根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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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长乐镇
回复时间: 2022-09-21 18:45:40
回复内容:

关于陈百川在市长信箱留言办理情况的回复

 

陈先生,您好!您关于《党员违反群众纪律,当地镇政府不作为,“懒、散、拖”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情况举报!》的留言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交至汨罗市人民政府,汨罗市人民政府立即转交长乐镇人民政府处理,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镇党委政府已组织政法、纪委、国土、司法、城建、联包社区干部等相关人员成立工作小组,对所反映事项进行调查,并多次协调解决。

1.陈意清正屋未超面积,已办理相关手续,建房许可证号为汨政土资管第(2016)14y-64号,但杂屋、地坪、花园、围墙存在超面积情况。2019年11月13日,汨罗市自然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19年070号),2019年11月22日,汨罗市自然资源局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2019070号),2019年底,陈意清拆除堵路围墙,2020年8月,拆除杂屋及遮光部分围墙。其主动辞去故事会会长、党小组长职务。2021年7月,镇纪委对其违建行为立案审查,2021年12月20日,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意清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3年,陈意清与陈百川母亲、弟弟陈百应私下达成口头协议,相互置换菜地,陈意清另补偿陈百应500元作为青苗补偿费。自换地之日至2016年,双方都在种植作物。2016年3月,陈意清建围墙和杂屋,停止种菜,陈百川户仍在置换地上种菜,期间,陈百川、陈百应均未向陈意清提出异议。2019年4月,陈百川反悔要求退地,并多次上访,陈百川母亲、弟弟陈百应至今无异议。2020年8月28日,镇自然资源相关负责人及社区干部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察看、丈量,将陈意清主屋东南方向原陈百川菜地,依据祖上历史数据,再次进行了测量、划线、确认,原协商内容作废,原有土地各自归还原主,双方当事人均签字同意。因陈意清在两次土地兑换中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双方仍存在纠纷,经多次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汨罗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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