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市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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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白塘镇政府坑人民百姓
来信人: 吴滔
来信时间: 2019-01-04 08:56:25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叫吴滔,家住在汨罗市白塘镇拦河村6组的一位农民,由于本人身体不行,关节变形,经常性的卧床不起,在外无法务工,所以回家创业。
    2016年经汨罗市规划局,白塘镇国土所,白塘镇林业工作站,畜牧站,白塘镇政府等部门的批准。我用资一百六十余万(其中有几十万借的是民间利息款亲戚借款三十余万)在本村建了一所养猪场,而当我喂养了一批猪后,中央环保督察组到了汨罗,所有白塘的猪场都停养了,等环保督察组走了以后别的猪场都进猪了而我的养猪场确是空栏的,因为白塘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白塘镇镇长,畜牧站站长黄林等人)找到我父亲说叫我的养猪场停养一年,政府拿出20万作为我一年停养的补偿,说过了一年我的猪场就可以进猪养殖,还叫我父亲签了字,而不是我这个户主,法人签的字!
  当一年过去后,也就是2018年12月份我准备进猪喂养小猪的时候遭到乡政府的阻拦,说我父亲当时签了退养协议,既然政府部门是为人民,为百姓当时怎么用欺骗的手段来哄骗来坑骗我们农民,当时签字的时候怎么没人告知我是退养协议,没人告知我父亲是退养协议,既然是我吴滔签了协议的话,把协议拿出来我也就认了,但是那个所谓的退养协议我看都没有看到过,更别说签字,如果是我父亲签的退养协议他怎么可以代表我,我们父子的户口都是分开的,再说我父亲说他也不知道那是退养协议,是知道他也不会签!再说我这个户主,法人没签字所谓的退养协议是如何生效的,还有为什么要我退养,当时政府签字说我养猪场的位子不在禁养区不在限养区,而如今要关停我的养猪场实在是有点矛盾,如果当时各个单位不签字,不批准我的养猪场就建不成,我就不会亏损上百万,而如今使我的养猪场空栏了一年,现在又不准我进猪使我的债务越来越重到现在外面还欠几十万的民间利息款,欠亲戚几十万,作为一个农民一辈子辛苦积攒的钱财实属不易,而现在每年的利息都压死人!而镇政府确不拿出解决的办法,逼人往绝路上走,要逼人走极端才能解决吗?如果我的养猪场在禁养区那么请领导督促镇政府拿出相应的依据对我的养猪场进行相应的补偿,如果不是在禁养区那么请政府不要干涉我养殖!还请上级领导对本人养猪场问题予以重视,督促白塘镇政府尽快妥善解决。
   致谢!
   农民:吴滔
   电话:18928499345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白塘镇
回复时间: 2019-01-08 15:14:16
回复内容:

吴先生,您好!您的来信已获悉。经白塘镇人民政府、畜牧站工作人员上户调查、核实,您所反映的牲猪场养殖场法人是您的父亲吴立忠,吴立忠已于2017年12月5日与白塘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汨罗市禁养区养殖场(户)退养拆除协议》,您所反映的法人不知情、未签字不属实。感谢您的来信!

白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8日

再次反馈: 所有证件环评书等所有申请书都是我吴滔的名字,白塘镇是怎么调查法人是吴父亲的?证据哪里来的?官官相护我会给省长中央写信总有做主的地方,你们听白塘镇的一面之词而不来调查的吗?
再次回复:

再次回复部门: 白塘镇
再次回复时间: 2019-01-09 16: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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