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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龙舟社区棚户改造安置房问题 |
来信人: | 翁 |
来信时间: | 2018-05-24 10:24:37 |
内容: | 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汨罗市龙舟社区三组的一个普通市民。去年政府棚户改造,我家也在其中。我家在棚户改造拆迁签字过程中积极配合工作。但无奈棚户改造协调人员说我家没有安置房分配,只有货币补偿。还几次三番来我家强调过了指定期限如果不签字,不仅安置房没有分配,货币补偿都会相应减少。由于我父母是农民没有所谓的人脉,家里房子差,补偿也不多。他们觉得耗下去只会自己损失更多,所以做出无奈之举,我和父亲只能签字妥协。我家一直都是贫困户,家里的破房子还是因为当初房子快倒了才重新起的房,当时家里没钱,全都是借的。如今债没还完,母亲身体一直不好,现在拆迁还让我家和其他人有不平等的待遇。我们贫困户没有安置房,只会在生活水平上和其他人差距越拉越。棚户改造,政府不是想让市民过上更好的生活吗,现在拆迁办的人却与政府的夙愿背道而驰。请市长明察秋毫,给我家一个公道。不能让底层人民越来越穷。穷的连公平都没有了。 |
回复部门: | 归义镇 |
回复时间: | 2018-06-04 09:08:35 |
回复内容: | 已与村社区,安置办对接,本户属于去年的棚改拆迁户,因其属于非原居民,只能享受其货币补偿安置,按照汨罗棚改政策,非原居民可以在安置区购买高于原居民购买安置房的均价,低于市场价格的安置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