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汨罗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汨罗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贯彻落实中央、省、岳阳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拟定相关社会职能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各项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落实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的支付标准。
(5)根据上级部门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确定合理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执行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执行国家和省城乡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负责全市医疗救助和医保扶贫政策的制定、监督、实施工作。
(10)完成国家、省、岳阳市医疗保障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执行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2)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医疗保障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股、待遇保障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基金监管股。下设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信息中心,均为不独立核算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医疗保障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医疗保障局单位本级以及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5017.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8.63万元,增长1.5%,主要是因为各级财政医疗补助标准提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501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17.3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501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5万元,占2.9%;项目支出33995.87万元,占9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017.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8.64万元,增长1.5%,主要是因为各级财政医疗补助标准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017.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8.64万元,增长1.5%,主要是因为各级财政医疗补助标准提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017.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4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4万元,占0.2%;卫生健康(类)支出34613.58万元,占98.8%;农林水(类)支出200万元,占0.6%;住房保障(类)支出39.24,占0.1%;其他支出(类)101.31万元,占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6.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01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87.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54.96万元,支出决算为5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年初预算为3.44万元,支出决算为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5.76万元,支出决算为2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61.8万元,支出决算为4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和年底追加。
8、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454.2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和年底追加。
9、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控制支出。
10、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6.2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和年底追加。
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0.8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和年底追加。
12、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2.8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控制支出。
13、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控制支出。
14、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1.1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和年底追加。
15、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控制支出。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9.24万元,支出决算为3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控制支出。
17、 其他(类)彩票公益金安排(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项)。
年初预算为101.3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控制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1.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7.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住房公积金、 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83.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6万元,支出决算为5.96万元,完成预算的51.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6万元,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8.38万元,减少8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租车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1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租车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30.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6万元,占69.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个、来宾90人次,主要是各级检查及工作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和二级机构(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6万元,主要是租车费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3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0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1.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年中追加和年底追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3.5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4.78万元,增长223.0%。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以及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提高,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1.6万元,用于召开5次会议,人数300人,内容为城乡居民参保启动会议2次、业务工作会议3次;开支培训费10.8万元,用于开展5次培训,人数30人,内容为外出学习和单位内部组织的培训;未举办无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无。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认真总结归纳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我部门组织对医疗保障局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916.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1.3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医保基金运行稳定、抗风险能力强、医疗保障待遇逐步提高、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开展有序、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20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6%。2022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经费” 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从筹资、待遇、支付和监管四个环节入手,紧扣上级工作要点,狠抓任务落实,做到了常规工作全面高效、重点工作扎实有序。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经费”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5万元,执行数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执行统一的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是医保专项职能的增加,工作范围更广,资金不足以保障全部工作经费,经费有一定缺口;二是收缴政策调整,需进一步与税务等部门进行协调,减少工作流程,方便群众缴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城乡居民;二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参保缴费工作经费工作的满意度,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的满意度。
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一是参保人数达到50余万人,参保率大于95.0%;二是切实保障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正常开展,提高医疗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经费”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部门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各部门沟通有待加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城乡居民医保征收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1、医保专项职能的增加,工作范围更广,资金不足以保障全部工作经费,经费有一定缺口;2、收缴政策调整,需进一步与税务等部门进行协调,减少工作流程,方便群众缴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