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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休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 、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政策与改革股、发展规划股、计划财务股、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外经外贸与市场信息化股、科技教育股、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管理股、畜牧畜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种业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人事股,共计20个股室。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次部门预算包括农业农村局本级、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畜牧水产服务中心、畜牧畜医技术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8(政府性基金)、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表为空。
2023年度本部门收支总预算4567.0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20.71万元,减少16.78%,主要原因是2022年专项资金中,“农村户村厕所改建和污水处理专项”800万,此专项已移交至乡村振兴局,经管中心项目减少170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预算456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37.8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429.8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9.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20.71万元,原因主要是农村户村厕所改建和污水处理专项”800万,此专项已移交至乡村振兴局,经管中心项目资金调减170万。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支出预算4567.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8.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3.79万元,农林水支出3451.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5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2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99.29万元,原因主要是人均经费增加,项目支出较去年减少1020.4万元,原因主要是“农村户村厕所改建和污水处理专项”800万,此专项已移交至乡村振兴局,经管中心项目资金调减170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537.8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8.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4.1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6.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26%。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97.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35%。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14%。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99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5.98%。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7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83%。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0.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12%。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
年初预算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07%。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33%。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44%。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11%。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54%。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8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23%。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度本部门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81.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8.2万元,公用经费613.08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6.6万元,其中: 粮食生产扶持资金项目20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管理资金项目3万元,渔政禁渔、执法、禁捕退捕项目15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万元,江豚保护工作经费项目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机作业补贴配套工作经费项目8万元,平安农机创建及免费农机监理项目1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10万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产权抵(质)押金融服务创新试点项目50万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仲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20万元,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经费项目30万元,农村宅基地改革经费项目50万元,农林水利支出项目5万元,磊石渔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项目2万元,生猪定点屠宰、食品安全监管项目5万元,小三场税费改革(种畜场、水产良种场)项目3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度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13.08万元,比上年减少15.72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是:系统内人员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3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比上年减少37.8万元,降低49.74%,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控制公务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会议费预算35.2万元,拟召开105次会议,人数4900人,内容为粮食生产、农村环境整治、引导村民规范建房、农业保险、产业扶贫、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重大疫情防控、畜禽水产品食品安全、禁捕退捕、养殖业恢复生产等等方面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无计划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情况,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12.02万元,其中工程类3.4万元,货物类597.84万元,服务类1310.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2.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12.0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1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1.27%,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8.55%。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56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0.49万元,项目支出256.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的第23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256.6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3个, 包括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产权抵(质)押金融服务创新试点项目50万元、包括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经费项目30万元、农村宅基地改革经费50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