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古培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古培镇   日期:2018-05-18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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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政发[2018]45号

 

关于印发《古培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部门单位:

经古培镇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古培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方案,遵照执行。

 

古培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

 

 古培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8年我镇四类人员(建档立卡、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精准核实四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户)的存量危房信息,积极推动四类人员住房安全保障,大力提倡旧房的维修、改造、加固尽最大可能减少四类人员负担。对无力建房或维修深度贫困户,根据省市文件的相关要求,鼓励其投亲靠友或购买闲置住房,尽量少新建房屋。危房改造实施重建或修缮加固房屋类别为户主居住主屋,杂房或附属房不纳入危房改造范围。

二、改造任务和补助标准

(一)改造任务。

根据古培镇扶贫办、民政办、残联调查统计和村委会上报的四类贫困户存量危房信息,2018年集中完成98户四类对象的危房改造任务。

(二)补助标准。

依据省市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针对四类贫困户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及情况和家庭人平纯收入实施差异化补助,家庭人平纯收入超过30000元按补助金额80%折算、家庭人平纯收入不足20000元按90%折算、家庭人平纯收入不足10000元全额补助。家庭成员有车辆或商品房、工商登记、财政供养人员的对象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细化补助标准如下:

1、重建房屋的危房改造户,不超面积、不超标准建房。①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助基数为21000元(含扶贫办补助资金),另根据扶贫系统内贫困人数每人补助1000元,兜底扶贫贫困户增加3000元/户补助。②五保、低保、贫困残疾户每户补助基数19500元,另根据民政办、残联系统内人数每人补助1000元。重建房屋超面积建房的四类贫困对象每户固定补助5000元,不再享受任何政策。重建房屋超标准建楼房、别墅的不予补助。

2、修缮加固的,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补助。①屋顶修缮(不更换瓦、粱、檩),每户固定补助4000元;屋顶修缮只更换大瓦,补助40/㎡,总计金额不超过6000元/户;屋顶修缮(含更换瓦、粱、檩)补助90/㎡,总计金额不超过9000元/户;②墙面加固、粉刷20/㎡,总计金额不超过2500元/户;③地面水泥硬化30/㎡,总计金额不超过3000元/户;④更换门、窗500元/个,总计金额不超过2000元/户。⑤对因排水不畅导致房屋积水成危房的对象,开通排水沟按20元/m补助,总计金额不超过3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另根据扶贫系统内贫困人数每人补助1000元,兜底扶贫贫困户适当增加1000元/户补助。五保、低保、贫困残疾户根据民政办、残联系统内人数每人补助1000元。修缮加固以上5项目可逐项累计,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金额封顶19500/户(含扶贫办补助资金)。其余类型每户补助金额封顶15000元/户。

3、对无力改造危房的深度贫困户,鼓励其投亲靠友或购买闲置住房。户上自行拆除危旧房后,村委会、户主、对方三方到场签订投靠亲友协议或购买房屋协议,经乡危房改造办核查认定后1人/户补助10000元,2人/户补助13000元,3人以上/户补助150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精准核实危房改造对象及危房鉴定等级。

要积极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对接,精准核实全镇四类对象的存量危房信息及改造计划,确保不遗漏一户、不重复一户。要合理安排四类对象的年度改造计划,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不再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各村负责危改的工作人员应根据一户一档内的农房危险性鉴定表的要求,如实确认并填写危房鉴定等级内容,确保精准扶助。

(二)优化改造方式。

(1)推行危房加固改造。

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实施加固改造,鼓励具备条件的D级危房除险加固。优先保障危房加固改造指标,大力推行危房加固改造。鉴于危房加固改造政策性和技术性强,鼓励采取统一加固改造方式,整镇或整村实施改造。加固改造前,制定危房加固改造技术标准,明确加固改造基本内容,征求农户意愿提供加固改造备选内容,提高危房改造户满意度。

(三)严格控制新建房面积。

应严格控制新建房屋的面积,避免因建房加深贫困程度。建房控制在以下面积以内:1人户35平方米,2人户45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3人以上农户人均18平方米,对于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可适当增加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性房屋面积20-30平方米。辅助性房屋面积不计入建房控制面积。

(四)依程序进行申报及补助。

1、完善村级评议制度。纳入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危房改造户要严格实施村级评议,认真填写评议表,并将评议表列入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评议表应有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村干部、帮扶责任人和5名以上村民代表签字。

2、实施公示制度。镇、村应严格实施公示制度,按公示要求分别在村务公开栏、镇政府和镇区主要街道公示拟补助对象。公示内容包括危房改造户的基本情况、评议结果、改造方式、补助标准。村级公示照片列入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照片为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同村务公开栏的合照。

(五)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

镇人民政府是农房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应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开展施工现场巡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整改到位。防止修缮加固的农房再次成为危房。各镇应明确农村建筑工匠或者施工单位对承揽项目质量安全负责,推行农村建筑工匠验收签字制度。

(六)开展“雁过拨毛”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镇政府将继续开展危房改造与扶贫工作中的“雁过拨毛”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雁过拔毛”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及时通报典型问题,整改突出问题,性质严重的将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重大案情及处理情况将及时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扶贫办和市财政局。重点整治镇、村工作人员在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滥用职权、优亲厚友、索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

各村应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审计,认真整改经核实属实的问题。

四、严格实行督查问责

各村要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进行责任包干,明确一户一名负责领导,一名帮扶责任人,进行精准核实补助,要倒排计划,倒逼落实,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部开工。11月底前全面竣工,以便顺利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次危房改造分两阶段实施,7月底前竣工验收后补助一批,11月底前竣工验收补助一批。因资金有限,7月底前竣工验收的资金重点倾斜,2018年12月份之前未动工的视为主动放弃危房改造,不再享受2018年危房改造政策。镇政府将不定期的对危房改造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古培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

 

附件

附件一:古培镇2018C级危房加固改造竣工验收表

附件二:古培镇2018D级危房重建改造竣工验收表

附件三:古培镇危房改造购买闲置房安置协议书

附件四:古培镇危房改造投亲靠友安置协议书

 古政发45号附件1和2.xlsx
        古政发45号附件3.docx
        古政发45号附件4.xls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