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汨罗市文化旅游广新闻出版局决算
来源:财政局   日期:2018-08-13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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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概况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简称市文旅广新局),是根据《中共汨罗市委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汨罗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汨发〔2016〕3号)和《中共汨罗市委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汨委〔2016〕2号)精神于2016年5月设立,主要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行政管理工作,内设9个职能股室,下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屈原纪念馆、文物管理所、文化馆、图书馆、花鼓戏剧团、电影公司、影剧院8个直属企事业单位。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岳阳市有关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统筹协调全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业发展,拟订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2、指导全市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3、推进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旅游产品生产;统筹安排文化、旅游、文物、图书事业经费;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电设施建设。

4、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初审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5、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全民读书活动、农家书屋工程和基层文化建设;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组织扶助老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

7、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8、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对港澳台及对外的交流与合作。

9、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行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市出版内容的监管;负责全市印刷复制业的监管;负责全市数字出版业内容监管(包括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指导新闻出版、著作权行业社团的工作。

10、拟订全市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新闻出版业、印刷复制业行业标准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核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报刊社及国内报刊社、通讯社驻本市记者站和分支机构的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版权纠纷和提供相关法律咨询;负责全市著作权案件的调查和情况收集;负责调查处理全市著作权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报备案工作;负责鉴定非法出版物和违禁出版物;负责组织全市文化市场打击侵权盗版集中行动;负责全市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

11、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交流与合作。

12、拟订全市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信息建设。

13、拟订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政策,组织大型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活动。

14、管理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拟订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5、对市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和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和协调。

16、拟订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发展旅游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国内旅游市场开发计划;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品牌打造;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开展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17、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旅游;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指导重要旅游商品开发;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

18、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协助省、岳阳市旅游局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旅游饭店的评定与复核工作;审批本市国内旅行社、门市部和经营范围变更;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交通运输、景区秩序、旅游文娱等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19、组织实施国内旅游、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依法监管国(境)外在我市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指导全市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20、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21、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龙舟节各项活动,促进龙舟文化发展,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22、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

1.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部门本级

2.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屈原纪念馆

4.文物管理所

5.文化馆

6.图书馆

7.花鼓戏剧团

8.影剧院

第三部分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3359.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0.75万元,降低88.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业务活动的减少。支出总计3359.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0.75万元,降低88.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业务活动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收入总计3359.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359.3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0.75万元,降低88.14%。本年收入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3359.3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支出总计3359.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359.3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0.75万元,降低88.14%。本年支出合计中,基本支出1747.51万元,占比52.02%;项目支出1611.80万元,占比47.98%。本年支出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3%。

(二)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281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66%。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7%。

(四)商品服务业支出418.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4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59.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0.75万元,降低88.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业务活动的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359.3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0.75万元,降低88.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业务活动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35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3359.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的10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60.75万元,降低88.1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业务活动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747.51万元,占比52.02%;项目支出1611.80万元,占比47.98%。其决算各项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3%。

2、文化与体育传媒支出281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66%。其中文化支出(类)1910.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88%,文物支出(类)570.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98%。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7%。

4、商品服务业支出418.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44%。

(三)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335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86.52%。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财政根据政策及实际工作需要在年中追加的部分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度基本支出174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8.5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12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9.38%;商品和服务支出23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40.75%;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38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75.06%。

2.2017年度项目支出161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844.98%。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中央及省级地方专项配套资金的下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747.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合计1516.87万元,占比86.8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合计230.67万元,占比13.2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合计2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公务接待费2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3.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比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比0%;公务接待费22.78万元,占比100%。公务接待费22.78万元。主要为地、市、州单位业务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及业务活动展开过程中产生的接待费用,全年共接待594批次、6084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及省财政单位的统一部署,我单位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认真开展绩效自评,按财政要求及时报送了《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等相关表格及佐证资料。

2017年,我单位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既有效保障机关运转,又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切实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以及社会公众的普遍好评。单位连续多年保持市政府绩效评估优秀等次、文明标兵单位和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要求执行。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共有车辆0辆,房屋3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17文化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