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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岳望高速征地拆迁部题 |
来信人: | 吴玉兴 |
来信时间: | 2013-10-08 15:09:17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在这百忙的休息中打扰您请谅解.我是汨罗市桃林寺镇占乔村十五组村民,现京港澳复线横穿我组,需征收我组一半土地.本组人多地少,征收完的话连安置的地方都没有. 1>因地不够本组村民商量买邻近组的土地,可邻近组漫天要价,比政府这次征收价还要多一半以上.桃林镇工作人员表示,政府征收有补偿买不到地不在政府范围.象如此叫安置吗? 2>作为农民以田地为根本.这次征收对原本人多地少的我组更是雪上加霜.本是二类农田为何却是三类的价,作为农民连土地都没有了,不知道以后叫我组农民如何生存. 3>对于房屋征收标准更模糊不清,征收文件的征收价格涂涂改改.原本两个户口却只以一个算.不知道这是执行什么标准. 再写更多的字也写不清,连征地公告都没有。总之是太乱了,请领导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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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汨罗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3-10-17 09:40:38 |
回复内容: | 吴玉兴同志: 关于你反映的《关于岳望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岳望高速公路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在征地拆迁中镇政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到位。土地征用是按湘政发[2012]46号文件精神执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按岳政发[2009]16号文件精神执行,并考虑物价上涨等原因,在执行该标准时提高了28%予以补偿。 2、在安置方式是采取货币化安置办法,自行协商落实安置地的。 3、征收标准、文件公告问题,在2009年就发布预征地公告,今年正式启动时也在汨罗新闻媒体上公示了。 特此回复 汨罗市桃林寺镇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