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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对汨罗市城郊乡土地收储价格质疑 |
来信人: | 郑球 |
来信时间: | 2012-12-03 00:26:47 |
内容: | 汨罗推行的土地收储价格能与做出公开的发布以及明文规定吗。 |
回复部门: | 汨罗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12-12-31 16:47:33 |
回复内容: |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09】43号)精神规定我市城郊乡征土地补偿标准为41234元/亩,而我们在实际收储城郊乡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为61851元/亩。超出省补偿标准20617元/亩,征地补偿标准按政策超额补偿。 汨罗市城投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