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市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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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有关岳阳S201线修路房屋拆迁补偿具体规定条例
来信人: 陈苗
来信时间: 2011-11-03 15:55:11
内容: 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家位于汨罗市古培镇大同村,正国家建设发展,因修的s201线所以我家房子要被拆迁,因修s201线中间经历了太多的挫折,腐败份子把上面发下来修路的钱一批一批的剥削掉,直到最底层确是受苦的百姓,如果不是这样这条路也不会因没钱而自动杳无音信的消失了一年多,直到现在,路要修了,但是钱缺缩水了,我想问下国家规定的有关房屋拆迁的补偿条例是怎样的,是不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为了国家发展的需要,我们会很竭尽全力的配合一切国家工作安排的需要,当然也很激动我们村的“路”终于通了。 各位领导,这条路为什么一直没有修其实我们是知道的,但是如果因为这样而剥夺农民百姓的辛苦钱,试问天理何在? 希望领导们能对此尽快回复,给我们百姓一个合理的交代, 百姓们将万分感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汨罗市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1-12-05 14:53:48
回复内容:

关于对S201线(汨罗段)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事项的回复


陈苗:

您好!

我局于2011年11月10日收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市民来信《有关岳阳S201线修路房屋拆迁补偿具体规定条例》的来信已收悉,现如下回复:
2011年经汨罗市人民政府批准,汨杨公路(S201)线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按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集体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即:岳政发[2009]16号文件的标准执行并按地域下调15%的标准补偿(1、砖混房屋结构和装修补偿标准为748元/平方米、2、砖木房屋结构和装修补偿标准为570元/平方米、3、土木房屋结构和装修补偿标准为383元/平方米)。

感谢您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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