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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违法侵占村集体土地,打人,举报岳阳市公安局民警刘小龙 |
来信人: | 周兴密 |
来信时间: | 2024-09-01 16:04:20 |
内容: |
尊敬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您好! 本人周兴密,是岳阳市汨罗市伏林村五组的村民,被举报人刘小龙,现系岳阳楼区分局的民警,刘小龙不仅侵占伏林村集体土地,而且还在举报人妈妈制止时动手打伤举报人,藐视党纪国法,举报人不得不实名举报: 1.被举报人刘小龙在伏林村五组有宅基地,宅基地紧挨着通往晒谷坪的一条路,村集体所有的鱼塘和晒谷坪,路和晒谷坪已被占为己有,今年8月31号,刘小龙通过建造围墙的方式,将村集体所有的路,晒谷坪和鱼塘试图据为己有,刘小龙违法占用集体用地将导致村民通行不方便和严重的安全隐患后果。 2. 刘小龙侵占集体土地,伏林村五组村民多次制止,刘小龙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权思想严重,为强占集体土地与周围邻居多次争吵,举报人试图制止其违法占地时,刘小龙悍然动手将举报人打伤,致使不得不进医院治疗。 3.刘小龙打伤举报人妈妈后,举报人妈妈拨打110报警,警察并未出警,是否因为刘小龙为在职民警因而不出警不得而知。时至今日,刘小龙也没因其打人的违法行为受到任何调查和处理。 鉴于刘小龙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故意打人等多项违法行为迟迟未被查处,举报人只得依法实名举报,肯定有关部分对其调查处理。 举报人:周芬 |
回复部门: | 市公安局信箱 |
回复时间: | 2024-09-10 09:46:30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经我局核查,现将结果回复如下: 2024年8月31日07时10分,汨罗市公安局屈子祠派出所5320110接到市民李素梅报警称:在汨罗市屈子祠镇伏林村程林片十二组发生因修建围墙发生争吵事件,屈子祠派出所接警后迅速通知派出所驻村辅警刘三平到现场,并且即时通知村干部到现场协调,刘三平接到该所派警后称已经在现场,并且正联合村干部一起在现场调解。随后该所于07时38分先后接到李素梅、周芬关于同一件土地纠纷的报警,民警也回复了报警人屈子祠派出所同事在现场,正在协调处理当中。8月31日下午,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周明和刘伟良到屈子祠派出所说明情况并称,对方当事人刘小龙系公职人员还动手扯了刘伟良的头发,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刘小龙的责任,民警当即要刘伟良到医院检查,星期一等法医上班后再做伤情鉴定。9月1日,屈子祠派出所对该案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上午给刘伟良做了询问笔录,下午给对方当事人吴惠南以及刘小玲做了询问笔录,2024年09月02日,民警到发生冲突的周边群众家中走访调查,对案件进行取证工作。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1.投诉人反映的刘小龙侵占组上集体土地一事,该所民警正在积极配合屈子祠镇政府和伏林村委会一同协调处置; 2.投诉人反映的刘小龙与他人发生冲突一事,该所已立为行政案件查处,民警正在调查取证当中,并且一方当事人吴惠南的伤情鉴定需要三个星期后才能够做出; 3.投诉人反映的屈子祠派出所未处警问题,该所也与投诉人及其家属联系,告知我所辅警刘三平一直在现场并且及时与所里值班室反映当时的情况,没有未处警的情况发生。 汨罗市公安局 2024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