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市长说

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汨罗市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市长信箱对汨罗市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市长信箱

信件公示

标题: 两个孩子的公平公正的合法权益
来信人: 沈怡帆
来信时间: 2024-08-27 23:48:47
内容:

请求政府给予我两个孩子公平公正的合法权益

1.一个汨罗两个政策,婆家去不了(乡规民约支持,法律不支持),娘家没着落(法律支持,乡规民约不支持)。时间已过去7个月,答复永远只有一个字“等”

2.各位领导和我们签的协议,白纸黑字都不了了之。房子有点小问题是时要我们不要管,没事,今年自然灾害导致现在出了大问题,房子不征,我们修建,也不提供帮助,说只要没死人就等上面的安排。

3.因为两个孩子能不能迁回去,跑相关部门跑了无数次,婆婆纠结了几年,在今年听到回不去,娘家也认定不了,突然病倒,已是癌症晚期还不知道等不等得到孙子不是“黑户”的那天。我母亲也因为此事也已发病多次,我心力交瘁。

4.如果因为老公大学毕业招干出去了,是公安,要让我孩子成为“黑户”,我为了孩子也只能分开,因为都在说离婚两个孩子是可以认定的。

我求求领导帮帮我,老公守大家,家庭只有我担起,如今我累了,真的累了,帮帮我守护我的小家。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信箱
回复时间: 2024-09-05 17:31:36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经与我局人口出入境大队对接,核实结果如下:您两个孩子户口已上,并非黑户,您需要迁移户口只需按程序提供相关材料到人境大厅办理即可。我局非常理解您的心情,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并非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您需要依法与当地政府和村委协商解决。感谢您的来信来访和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汨罗市公安局

  2024年09月05日

再次反馈: 户口在本村,但是享受不到本村村民的合法权益,不是黑户是什么?找当地政府和村委解决,只承认乡规民约不承认法律。
再次回复:

  已交办属地镇政府处理回复。

再次回复部门: 市公安局信箱
再次回复时间: 2024-09-18 11:34:30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川山坪镇
回复时间: 2024-09-18 15:41:57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来贴已收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镇项目组、新船山村村委会负责同志调取具体情况并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属村民自治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因你的信访事项涉及到土地补偿费等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分配,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村规民约进行公开商议讨论,通过会议民主集中议定的方式确定款项分配方案。您本人是川山坪镇新船山村沙坡组的外嫁女,与子女三人的户口均在新船山村沙坡组。2023年汨罗市抽水蓄能发电枢纽项目启动,需征收新船山村沙坡组。根据当地村规民约,您的子女陈梓铭、陈梓涵不属于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不能享受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农田、耕地等利益分配补偿。2024年7月7日,我镇政法组组织司法所、新船山村委会、沙坡组组长就您的信访事项进行了现场调解。新船山村委会认定陈梓涵、陈梓铭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享受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分配。但沙坡组组上利益分配以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相结合,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故村民如对村民自治相关事项有异议,可依法依规走法律途径。如有需要,我镇可为你提供法律援助。

  非常感谢您的来贴建言!

  川山坪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

再次反馈: 我们村没拆迁前没有什么村规民约,还是什么土政策,从来没到政府公示过什么,现在用这些来侵害我们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政府难道就不管我们了吗?我只要求法律的公平公正
再次回复:

  网友:

  您好!来贴已收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镇项目组、新船山村村委会负责同志调取具体情况并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属村民自治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因你的信访事项涉及到土地补偿费等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分配,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村规民约进行公开商议讨论,通过会议民主集中议定的方式确定款项分配方案。您本人是川山坪镇新船山村沙坡组的外嫁女,与子女三人的户口均在新船山村沙坡组。2023年汨罗市抽水蓄能发电枢纽项目启动,需征收新船山村沙坡组。根据当地村规民约,您的子女陈梓铭、陈梓涵不属于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不能享受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农田、耕地等利益分配补偿。2024年7月7日,我镇政法组组织司法所、新船山村委会、沙坡组组长就您的信访事项进行了现场调解。新船山村委会认定陈梓涵、陈梓铭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享受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分配。但沙坡组组上利益分配以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相结合,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故村民如对村民自治相关事项有异议,可依法依规走法律途径。如有需要,我镇可为你提供法律援助。

  非常感谢您的来贴建言!

  川山坪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8日

再次回复部门: 川山坪镇
再次回复时间: 2024-10-08 10:09:20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