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汨罗市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市长信箱对汨罗市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标题: | 新市镇黄金佳园小区烂尾的投诉 |
来信人: | 李冬 |
来信时间: | 2024-07-05 08:22:00 |
内容: |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 本人与岳阳潇翔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2106292006502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内商品房位于湖南省汨罗市新市镇莲花路西侧、黄金街南侧的黄金佳园项目6栋),并按该开发商销售人员要求提前在2023年11月8日一次性向该公司支付了全部房款,后又在同年11月21日一次性向该公司全部支付了该商品房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按合同规定,该商品房的交付时间应该为2023年12月31日前,但一直以来开发商岳阳潇翔置业有限公司无法向我交付该商品房,也未向我提供任何不可抗力说明,反复问询处理情况均不能给出合理原因,这些情况充分说明开发商故意违约。按照合同规定,2024年6月13日本人特向开发商提供书面的退房申请,要求尽快解除该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办理所有退款并支付违约金,但开发商硬气地回绝,告知让本人走法律途径解决。通过这些行为,本人认为该开发商在项目销售行为上存在欺诈。 目前,本人在网络上看到了今年4月就已经有该项目的业主对该开发商进行了多项内容的投诉,反映该开发商存在严重的不作为及违约行为。所以,本人现在特向市政府申请投诉该开发商,请政府为百姓主持公道、确实解决切身利益问题。 申请人:李冬 |
回复部门: | 新市街道办事处 |
回复时间: | 2024-07-10 16:38:38 |
回复内容: | 关于“黄金佳园”住户权益保障问题的 回 复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反馈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对事情进行处理。我镇自开年以来对黄金佳园项目高度重视,多次向市领导以及市直部门汇报,在市领导的支持协调下,多次组织召开联席会、协调会。关于和您电话沟通您反映的四个问题:1、6#栋门窗安装时间;2、电力设施安装时间;3、天然气入户时间;4、房产证相关问题,我镇与开发商沟通协调后,回复如下: (一)门窗问题。开发商已与安装公司签订合同,预估在7月底会将门窗安装到位 (二)电力设施安装问题。交房问题。目前,1#、5#栋电力变压器已进场开始安装,其余4栋电力设施已签订安装合同,正在积极协调推进安装工作。 (三)交房问题。新市政府正与上级职能部门、开发商积极对接,协调处理,尽最大的努力继续推进黄金佳园项目电力、消防、天然气等配套扫尾工程,尽快完成竣工验收达到交房交证条件。 (四)房产证相关问题。目前黄金佳园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新市镇人民政府与资产管理团队达成共识,1、购房者利益保障到位;2、后续配套扫尾工程保障到位;3、交房交证保障到位。 感谢您对新市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新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0日 |
再次反馈: | 处理速度基本满意,处理结果不满意,关注问题如下: 1、开发商是否具备资金实力、还是套用恒大模式进行欺诈商业活动行为,作为招商引资的主管部门,应该比我们了解内情,是否为此需要承担责任或补救损失? 2、开发商一直在该项目上大量拖欠工程方、材料方等账款,又以房子抵扣账款,这本身违背正常商业活动,这只会给正常购房者带来了纠纷和损失,这种非法行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3、开发商一直在该项目销售行为上隐瞒内情、漠视商业合同法、严重违约,70年产权一拖就是几年,是否需要向所有业主赔偿损失?(全文一段) |
再次回复: | 关于“黄金佳园”住户权益保障问题的 回 复 网友: 您好!关于和您电话联系,您反映的以下问题:1、目前工程进度如何;2、政府有没有推进项目工程进度;3、何时可以交房交证。收到反馈后,我镇与开发商多次沟通协调,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程进度。目前,门窗合同已签,预计7月底全部门窗安装到位;1#、5#栋电力变压器已进场开始安装,其余4栋电力设施已签订安装合同,正在积极协调推进安装工作。 (二)项目工程推进进问题。今年年初,受曹陶副市长的委托召集11个部门单位研究新市镇黄金佳园楼盘相关问题的处理;5月份在新市镇人民政府的监管下,开发商与电力公司签订电力变压器安装合同;6月由于电梯公司与开发商纠纷导致电梯频繁停运问题,在政府的协调下与电梯公司达成一致,7月初已全部验收,恢复正常使用。 (三)交房问题。新市政府正与上级职能部门、开发商积极对接,协调处理,尽最大的努力继续推进黄金佳园项目电力、消防、天然气等配套扫尾工程,尽快完成竣工验收达到交房交证条件。 (四)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6月20日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岳阳潇翔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于2024年7月16日指定湖南利诚资产清算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岳阳潇翔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后续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破产管理人,联系电话0730-5585888、13607408208(韩律师) 感谢您对新市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新市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
再次回复部门: | 新市街道办事处 |
再次回复时间: | 2024-07-19 09:3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