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市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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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养牛问题的咨询2
来信人: 彭宇
来信时间: 2020-10-29 09:48:10
内容: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
受理条件
一、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 1.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2.生猪养殖场常年存栏能繁母猪25头以上、标准化栏舍面积60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3.奶牛养殖场常年存栏50头以上。4.肉牛养殖场常年存栏50头以上。5.肉羊养殖场常年存栏200只以上。6.蛋禽养殖场常年存栏2000只以上。7.肉禽养殖场常年存栏10000只以上。8.养兔场常年存栏500只以上。9.养鹅场常年存栏500只以上。10.养蜂场常年饲养100箱以上。 (二)、畜禽养殖场(小区)备案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岳阳市养殖业发展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选址、布局及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3.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4.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5.用水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006);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兽药,并严格落实休药期的规定。6.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粪污处理设施和无害化处理设施。7.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养殖档案。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如果没养到这么多头是否就不需要办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畜牧水产局
回复时间: 2020-11-02 10:11:09
回复内容:

彭宇先生,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目前相关政策要求,规模养殖场需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达不到规模的养殖场同样需要报告镇、村备案审核,符合国土用地、林业用地要求,且不能在禁养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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