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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督促房地产开发商解决房产一事 |
来信人: | 黎卫 |
来信时间: | 2020-06-03 10:38:41 |
内容: |
你好,领导,打扰了,也麻烦了,我想反馈一下,求助政府,顺便投诉一下政府部门。现在不是提倡农村来市里面买房政策吗?像现在房买了几年房产证都拿不到手。还怎么相信政府提倡的买房政策呢?政府又怎么去督促严惩这些开发商呢?这些开发商又是怎样入驻汨罗开发商品房销售的呢?这个政府应该有点责任担当吧!我2017年10月份贷款在罗成桥边上隆兴城市阳光花园买的房子,现在差不多快2年多了。之前反馈一下说是开发商没有去不动产登记,后来业主跟开发商商议还是没有解决,一直忽悠一直拖沓,一拖又是一年,希望彻底落空,不知道是哪里的原因,在这里希望政府部门安排人员落实到位一下。不要存粹的书信文字回复,书信文字回复我们也解决不了大事,毕竟都是花了几十万贷款买的房子,希望政府出面督促解决。希望能为我们老百姓做主,找到元凶,代表所有业主谢谢政府! |
回复部门: | 汨罗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时间: | 2020-06-11 16:07:12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来信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随即交办我局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协调办理。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明,隆兴城市阳光花园房屋系湖南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该公司于2012年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了三栋商住楼,至今未申请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未给业主办理商品房分户转移登记。 2020年6月5日下午,由我局牵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召集湖南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就房屋竣工验收与登记事宜进行协商处理。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股工作人员告知湖南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具备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竣工验收,开发商项目负责人认为该楼盘配套设施尚未完善,还在建设中,未达到申请竣工验收条件,暂不申请竣工验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湖南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尽快完成竣工验收手续并及时为业主办理登记,同时联系住建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配套建设,申请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鉴于你与开发商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你可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如开发商不配合办理登记,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开发商发律师函。律师函主要是可以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开发商积极主动承担责任,积极解决办不了房产证的问题。发律师函比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执行,你还可以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持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汨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