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话对市长说

信箱说明:
        1、为进一步提高汨罗市政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欢迎您通过市长信箱对汨罗市政府的发展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2、您在提交信件的时候,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信件类型;信箱填写中标红色*号的为必填项;您的信件提交后,我们将尽快转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和回复。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市长信箱 > 信件查看

信件公示

标题: 再次呼吁政府尽快解决高层二次供水加压电费收取问题
来信人: 英雄本色
来信时间: 2018-04-28 17:44:32
内容:

尊敬的朱平波市长:

    汨罗高层居住建筑日渐增多,长期以来自来水二次供水加压电费收取问题未能解决,汨罗自来水供应早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将自来水加压送达用户家并收取水费和加压电费本来是自来水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但自来水公司却一直将责任推给物业公司。为避免矛盾、维护小区正常运行,不给政府摆摊子,二次供水加压工作一直由物业公司在做,电费也一直由物业公司在垫付却无法向用户收取,各高层建筑小区的物业公司不堪重负,矛盾极大。关于二次供水加压电费的收取,湖南省和汨罗市都已经出台相关文件,周边城市也有现成的标准和文件,但一直没有落实,本人也多次在各种场合采取口头、书面的方式呼吁政府协调发改局、自来水公司解决此事,但至今没有结果。为此,迫不得已向您反映,盼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责成相关部门尽快解决这一普遍存在、涉及千家万户的急迫问题,避免矛盾扩大。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来水公司
回复时间: 2018-05-07 16:37:23
回复内容:

一、汨罗市自来水公司一直未推卸任何责任,我公司是严格按照《汨罗市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的,规定中第十五条明确表明:二次供水设施所有权人可以委托二次供水企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二次供水单位,对二次供水设施实施管理和提供二次供水服务;委托管理和服务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

二、汨罗市物价局颁布的物价局关于物业收费价目表第七条明确规定“二次供水价格,根据实际加压电费计算,报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三、如业主委员会委托自来水公司进行第二次供水管理,加压电费和设备维护费就要计入水价中一并收取。

汨罗市自来水公司

2018年5月2日

再次反馈: 1、请自来水公司看看《汨罗市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你们执行了吗? 2、现在二次供水是不是执行的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如果是,你们是不是二次供水企业?如果你是二次供水企业,你只收水费,不负责加压也不收加压电费的理由何在? 3、既然提到设备维护费,请你们扪心自问,你们施工的、远高于市场行情的二次供水工程造价、数倍于正常价格的二次供水设备里面有没有包含设备维护费?
再次回复:

一、《汨罗市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对既有的居民二次供水设施,经评估合格或者改造合格的,鼓励业主自行决定将设施管理委托给供水企业。对经评估合格或者改造合格的二次供水设施设备,业主要求移交给供水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的,供水企业不得拒绝。受委托承担二次供水运行维护的供水企业应与委托方签订二次供水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当包括:二次供水服务具体事项、服务质量、治安防范措施、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二次供水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另外《汨罗市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规定,二次供水企业可以是物业公司,可以是供水企业,同时也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镇二次供水服务或组建专业企业提供二次供水服务。到目前为止,我市还未出台对二次供水服务价格核算定价相关文件,因此我公司还无法签订二次供水协议。

二、二次供水“一户一表”的立户,我公司是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湖南省关于城市供水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建设改造及水表安装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楼盘和小区进行了“一户一表”的安装建设,按全城统一常压水水价收取水费(包括高层用户)。

三、目前我公司承建的二次供水安装工程,其工程造价、二供设备等都是针对各楼盘的实际情况选定相应设备型号,并和开发商进行多次协商洽谈后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根据《汨罗市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的规定,设备的维护管理需另行签订二次供水设备维护服务协议。

再次回复部门: 市自来水公司
再次回复时间: 2018-05-10 09:43:30
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查看满意度调查汇总 >>

回复内容评价:

(非常满意)

回复速度评价:

(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