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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力开展养殖污染治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县畜牧水厂农机事务中心 2022-10-13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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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岳阳市2022年巩固深化“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涉农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加力开展养殖场巡查监管,督促指导养殖场做好污染治理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持续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常态化监管,稳步推进全县养殖场实现依法养殖、科学养殖和生态养殖新局面。

二、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全面退养。

我县于2017年制订畜禽养殖业“三区”划分标准,规定划入 “禁养区”养殖场全面退养,不得新建养殖场,全县共有313户 “禁养区”养殖场退养或拆除。

2022年4月,我县对禁养区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共计排查存在禁养区复养养殖场16户,通过下达整改清单、工作交办函,督促辖区乡镇立即完成整改,现已全部退养。

(二)禁养区以外养殖场,持续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50头以上的专业养殖场逐步实现粪污贮存、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废水达标排放的,参照规模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GB18596-2001)

2019年,全县已完成348户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项目改造,新建规模养殖场必须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使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2022年4月,对全县50头以上专业养殖场进行摸底调查,全县专业养殖场均已配套建设粪污存贮、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装配率达100%。

(三)50头以下零散养殖户实现粪污收集、贮存设施配套率100%,粪污综合利用,不得直排。

我县已制订《平江县2022年“碧水攻坚战”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建立监管台账,加强各级联动巡查,通过设立举报投诉平台,现场指导服务,督促零散养殖户建设贮存池,做好资源化利用,不得外排。

(四)加强常态化监管,积极配合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配套设施运行部到位,偷排、直排的养殖场进行严厉打击,指导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缔关闭。

2022年以来,我县对584户存栏50头以上养殖场进行设备运行调查,对设备运行存在问题的26户养殖场实行清单管理,对部分缺乏维护的养殖场现场指导整改。全年配合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打击涉嫌偷排养殖场5个,下达督办函8份,并指导养殖场限期完成整改,有效地遏制了养殖户的偷排行为。

三、达成效果及后段监管措施

经过一年的摸排宣传、联合巡查、监督整改、现场执法,我县专业户以上养殖场设施配套率达到100%,设备运行进行了有效的监管,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粪污直排基本消除;50头以下散养户集粪池配套率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更高。

我县属养殖大县,养殖场户多,后期监管难度大,我县将通过持续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纳入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乡村振兴项目中,通过县、乡、村、组联合巡查和监督,有效控制养殖场粪污外排行为,同时,加大对养殖场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严格新建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模式的标准建设,使我县养殖业粪污治理得到规范发展,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县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反映。 

联系人:吴妙君,联系电话:13974000004

 

平江县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