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文件 > 政府文件

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成果的函》

来源:平江县人民政府 2022-08-02 08:48
| | | |

平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成果的函

平政函〔2022〕157号

岳阳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及上图入库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自资发〔2022〕5号)要求,我县组织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县的造林绿化空间调查和适宜性评估工作,并对评估成果进行了审核,全县适宜造林绿化的空间共27.14万亩(其中可规划造林面积240678.7亩),包括省级下达工作底图中评估为适宜造林绿化面积133550.6亩、自主补充适宜造林绿化面积137889.6亩。预计全县林地保有量到 2025年、2030年、2035 年分别为4222758亩、4147326亩、4078244亩。经县人民政府审议确认,现将我县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成果报送,请予审核。

特此致函。

 

平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31日

 

(联系人: 邹武;联系电话 13874045091)

抄送: 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