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2709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8-13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8-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致市民朋友的公开信(之三)

来源:城管局 2013-08-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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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朋友们,司机朋友们:

大家好!近年来,我们高兴地看到,县委、县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深入开展了创建提质活动,使县城市容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山水旅游宜居城市的美丽轮廓正在逐步呈现。
但是,在创建过程中,还有一种不文明行为值得重视,亟待纠正,这就是车窗扔垃圾现象。在日常生活中,每当看到从车窗飞出的塑料袋、果皮、可乐瓶、烟蒂和废纸片时,我们总会为这些不文明的现象感到痛心。车窗扔垃圾是一种违规行为,不仅影响市容市貌,造成环境污染,更折射出一种低素质、不文明的“道德违章”。试想,垃圾随手一扔,虽然省事,但却弄脏了环境。在丢掉垃圾的同时,也丢掉了公德。同时还会对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和城市的清扫保洁造成负面影响,人为地制造交通安全隐患。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已出现多起环卫工人因清扫车窗垃圾而遭遇车祸身亡的事故,令人触目惊心。其中,2012年长沙市就有16名环卫工人因此而殉职。我县也有1名环卫工人在百花台路清扫马路时被摩托车撞死。
车窗扔垃圾现象严重损害平江形象,影响县城创建工作,每一个平江人都应该坚决抵制。为了抵制这种不文明行为,塑造平江文明形象,我们决定联合交警等部门对车窗扔垃圾行为采取相应措施。拟采取的主要方法是:通过交警城管监控平台,记录车窗乱扔垃圾的行为,由交警部门通过车牌号告知车主,到我局接受相应处理,罚款50元/次,对拒绝接受处罚的车主,我局将对该行为通过电视台进行曝光。交警部门将在车辆年检时进行审核,对未接受相应处罚的,车辆一律不得通过年检。另外,欢迎市民朋友通过参与平江电视台的“文明大家行”活动对此类行为进行拍照曝光。
细节决定成败,小事不能小看。众所周知,车窗扔垃圾现象在给周围人带来不洁卫生环境的同时,还给人们带来安全隐患甚至灾难。古代《朱子治家格言》的开篇首句就是:“黎明即起,洒扫庭除,皆内外整洁。”而车窗扔垃圾直接影响外部整洁。古人尚有如此认识,作为接受了文明理念的现代人,更应该推己及人,将公共卫生环境视为个人家庭环境的延续。我们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将有害的垃圾连同不文明的坏习惯一起丢进垃圾箱,还大家一个洁净的生活环境,共同参与到严禁车窗扔垃圾的行动中来。为此, 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广大司机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在公交车内显眼处张贴温馨提示,提醒乘客不要向车窗外抛撒垃圾,并为乘客提供专用的垃圾桶。
二、公交车司机和乘客朋友在行车过程中应将垃圾投入垃圾桶内。
三、市民在驾驶和乘坐私家车过程中,严禁向车窗外随意丢弃垃圾,自觉使用车内垃圾袋(桶),保持车内外整洁。
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广大市民要自觉争当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平江的监督员,通过互相监督,共同制止车窗扔垃圾行为的发生。
五、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广大青少年学生要争当创建提质活动的宣传员,倡导行车文明,拒绝车窗扔垃圾现象。
市民朋友们、司机朋友们:“县城是我家,文明卫生靠大家”。只有共建卫生县城,才能共享生态文明。让我们行动起来,尊重环卫工人的辛勤劳动,共同维护我们所钟爱的城市。人人参与,个个自律,严禁向车窗外乱扔垃圾,让县城因我们更加靓丽,让平江因我们更加美好!
  此致
敬礼!
平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 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