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12269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6-07-27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6-07-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平江县住建局落实县委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住建局 2016-07-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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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建字[2016]28号

 

关于印发《平江县住建局落实县委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站办股室:

现将《平江县住建局落实县委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6月15日   

 

 

平江县住建局落实县委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之年,根据《中共平江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平发[2016]52号)、中共平江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涉改单位任务分解表》《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督查方案》《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考评指标》的通知(平改办[2016]1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局各项涉改任务圆满完成,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全县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统筹推进十八届三中、四、五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举措,聚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聚焦构建发展新机构,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战略重点,突出精准发力,突出完善制度,突出督察落实,扭住关键,严明责任,把具有标准性、引领性的重点任务抓在手上,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改革质量,推动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法治保障,为奋力谱写“一极三宜”江湖名城的平江篇章提供强大动力。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1、《改革要点》第5条:健全清理招投标有关规范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招投标办;

牵头领导:陈兴平;

责任人:李从军。

2、《改革要点》第6条:

(1)落实省、市关于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规划办;

牵头领导:胡云峰;

责任领导:胡珍平;

责任人:方龙兴、李三平。

(2)落实省市出台的关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细则。

牵头单位:规划办;

责任单位:村镇办;

责任领导:胡珍平;

牵头领导:胡云峰;

责任人:李三平、方龙兴。

(3)抓好长寿镇强镇扩权和新型城镇化改革试点。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规划办、政策法规股、行政许可办;

牵头领导:胡云峰;

责任领导:胡珍平、湛孔斌、陈兴平;

责任人:方龙兴、李三平、余岳辉、余文芳。

3、《改革要点》第16条:规范农村村民建房。按照市政府提出的“两鼓励、两禁止”“五有、三到场”的要求,引导鼓励村民按照村庄规划、按照示范图集、按照审批程序建房,政府给予奖励。全面推进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确保7月1日前市级试点乡镇建成一个集中建房20户以上的示范点;县级试点乡镇年前建成一个集中建房20户以上的示范点。

牵头单位:村镇办;

牵头领导:胡云峰;

责任人:方龙兴。

4、《改革要点》第17条:根据省委、市委部署做好推进“五化同步”(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绿色化)、加快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村镇办;

责任单位:科技设计股、规划办、市政办、风景名胜办;

牵头领导:胡云峰;

责任领导:唐友根、胡珍平、江轲平;

责任人:方龙兴、吴伶俐、李三平、刘劲松、余湘群。

5、《改革要点》第22条:落实省市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财会股;

责任单位:村镇办、市政办、风景名胜办;

牵头领导:湛孔斌;

责任领导:胡云峰、江轲平;

责任人:李治平、方龙兴、刘劲松、余湘群。

6、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工作。

牵头单位:行政许可办、规划办;

责任领导:陈兴平、胡珍平;

责任人:李三平、余文芳。

7、省直管县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股;

责任单位:规划办、建工办、行政许可办、村镇办、风景名胜办、造价站、招投标办;

牵头领导:湛孔斌;

责任领导:胡珍平、陈兴平、胡云峰、江轲平;

责任人:余岳辉、李三平、李大庆、余文芳、方龙兴、余湘群、黄晓、李从军。

8、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

牵头单位:建工办;

责任单位:建工办;

牵头领导:陈兴平;

责任领导:胡珍平;

责任人:李大庆、李三平、余文芳。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6月-7月):制定方案,建立组织,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二)目标建设阶段(2016年8月-11月):对照目标任务倒排表(附件),查漏补缺,全面开展改革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迎检阶段(2016年12月):对改革年度目标进行自查,确保顺利完成县下达的改革工作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取得良好效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调整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吴向前同志任组长,湛孔斌同志任副组长,陈兴平、江轲平、胡云峰、胡珍平、唐友根、李三平、喻旭光、李大庆、刘劲松、方龙兴、余湘群、余岳辉、孔鹏志、姚擎、余文芳、李从军、吴伶俐、李治平、黄晓、李杰、李摆如、邱嘉琦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由余岳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摆如、邱嘉琦同志任信息联络员。局长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落实有关改革工作,各单位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改革工作,涉及多个单位的改革任务,由牵头局领导负责协调抓落实。

(二)强化信息报送。由办公室牵头,建立健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联络平台,加强工作联络和交流;建立住建局深化改革QQ群(QQ群号:195390829),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和有关通知,各单位负责改革工作的同志、信息员要主动加入住建局改革QQ群。各涉改牵头单位要在6、8、10、12月的20日前向局改革办报送当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和在7月、1月10日前报送半年、全年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报送改革方面信息、典型材料(案例、调研文章)1篇以上,及时报备重大改革方案。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涉改牵头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改革全程跟进、全程负责、一抓到底;要制定单项改革事项方案并对全年改革工作进行任务倒排;各涉改责任单位对改革工作目标任务逐一分解,责任到人,确保每项改革有人盯、有人抓。局对改革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到2016年度小康绩效综合考核范围。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