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09705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6-07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6-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旅行社业务存档管理规范

来源:旅游局 2013-06-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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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我县旅行社行业管理水平,规范旅行社业务操作,推进旅行社行业标准化建设,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营造全行业诚信经营秩序,促进我县旅游行业的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现将旅行社存档要求通知如下:
  存档文件要求:
  目录、合同、行程、游客名单、保险单、双方确认件、电子委派单、团队结算单、游客意见回馈单、导游带团小节。
  注意:
    (1)租车确认件为一年一签,车队需提供单位证明复印件盖原始章,租车确认件需盖车队单位原始章,复印件盖原始章存档;
    (2)组团社需要对方地接社所有资质证明(与同旅行社备案资料)复印件盖原始章签订全年的委托合同,可以一地多家;
     (3)游客意见回馈单要求:10人以下团队(包括10人)要求100%,10人以上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