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346/2022-1967219
  • 发布机构:天岳街道
  • 生成日期:2022-07-08 12:23:09.0
  • 公开日期:2022-07-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天岳街道2022年度村(社区)干部 作风建设考核办法

来源:天岳街道办事处 2022-07-08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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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抓好村(社区)干部作风,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激发村(社区)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工作实绩。现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2022年度村(社区)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总  则

1、考核方式方法。每人以年考核分1000分为基础分,(村〈社区〉干部考核得分=按此考核办法考核得分*60%+所在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得分*40%),考核金额为村(社区)干部年终绩效工资,明确考核标准,实行加分扣分,动态管理,年终总评计算总分。

2、注重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村(社区)干部的政治荣誉、经济收入、个人任职挂钩。考核总评分在850分以下为基本称职,总评分在750分以下为不称职。基本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一年内不参与评先评优,不享受考核基金。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定为不称职;不称职的不予发放绩效工资与考核基金,连续两年不称职的自然终止职务。

3、实行“一票否决”。对涉及到底线工作、个人德行、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的,街道党工委可以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1、上班签到

第一条 实行上班打卡制度,工作日全体支村(居)两委成员须按时到村部签到,周末或节假日值班人员须按时到村(居)民服务中心签到(冬季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7:30-8:30,夏季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7:00-8:00)。督查室将按月对村(社区)进行督查考核,迟到的按20元/次计算,并扣5分/次;未签到的按旷工计算,旷工按100元/天计算,并扣10分/次。

第二条 各村(社区)每日须安排人员在村(居)民服务中心值班,无人值班的按旷工处理,对该日值班人员按100元/天计算,并扣10分/次。

第三条 因出差、开会或其他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签到的,需在当日规定签到时间前向所在村(社区)支部书记说明原因与去向。不能说明原因的,视为未按规定签到,按迟到或旷工扣分。

2、请假要求

第四条 实行请假审批制,支部书记请假一天以内由联村工作组组长批准;支部书记请假两天以上的(含两天),须出具书面请假条经街道党工委书记批准并报街道督查室备案。非主职村(社区)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的,由支部书记批准;非主职村(社区)干部请假两天的,须出具书面请假条由联村工作组组长批准;非主职村(社区)干部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须出具书面请假条经街道纪工委书记批准并报督查室备案。

第五条 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事先未请假而不在岗的,视同旷工论处;履行了请假手续,但到期未归的视同旷工论处。街道督查室将按月对村(社区)进行督查考核,根据请假条进行考核,未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的,按实计算旷工天数,旷工按100元/天,并扣10分/次。

3、会议纪律

第五条 出现迟到、早退等违反会议要求和相关纪律的,一次扣5分。 

第六条 无故缺席会议的,一次扣10分。

4、工作要求

第七条 各村(社区)要坚持每周二之前召开一次例会,未按要求召开的,一次扣支部书记5分。

第八条 各村(社区)须按街道各线办要求按时按要求上交表格资料,逾期上交的扣负责该业务的村(社区)干部2分,未上交的扣负责该业务的村(社区)干部5分。

第九条 对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安排的工作不接受、不执行的,一次扣20分,工作拖拉、执行不到位的,一次扣10分。

第十条 上级单位到村(社区)检查工作时,因工作检查情况较差被点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支部书记和负责该业务的村(社区)干部10分;受到县委、政府或县直单位通报表扬的,奖励支部书记和负责该业务的村(社区)干部10分。

第十一条 若当年度街道在全县综合绩效考评中获评为先进单位,则对村级综合绩效考评前四名、对社区综合绩效考评前二名分别分别进行表彰奖励;若当年度街道在全县综合绩效考评中没有获评为先进单位,则对该年度村(社区)综合绩效考评排名倒数第一的支部书记予以免职。

第十二条 凡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造成影响但不够刑事处罚的,扣250分并评为不称职(不合格)。

监管执行

第十三条 以上考核情况逐月考核和公开,前一月的考核情况在次月的8日前进行公示(如遇节假日适当推迟)。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年2月28日始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执行过程中如有需修改的条款,必须经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并公开发布后方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