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02/2017-77664
  • 发布机构:梅仙镇
  • 生成日期:2017-04-27 16:48:25.0
  • 公开日期:2017-04-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梅仙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梅仙镇 2017-04-2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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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发〔2017〕37号 

关于印发《梅仙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相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梅仙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梅仙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7日   

 
    梅仙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实施方案

各村(居):

为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和手段,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和框架,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条理性、高效性、全面性,及时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创新环境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模式,构建一个覆盖我镇辖区,专人负责,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网络,为梅仙镇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工作目标

以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为抓手,按照“联合式执法、全方位覆盖、网格化定位”要求,将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网格化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环境监管基本任务全面落实到具体人员,使网格化内主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监管。

监管原则

坚持条块结合,块为主体;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属地管理;公开公正,规范透明;规范执法行为,巩固监管成效,做到“三清三到位”,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

主要工作

网格化划分

镇环境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划分为镇、村(居)二级网格,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具体划分为:

一级风格以丁创模(镇长)为网格长,胡卫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郑崛(人大副主席)为副网格长,下设办公室,由张其兵(环境整治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二级网格以郑崛(人大副主席)为网格长,刘高桃为副网格长,村、居委会为网格单元。二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由村、居委会书记负责。

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

一级网格责任人为丁创模镇长,另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辖区内的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设项目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建立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台账,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信息。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级网格负责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重污染企业、农村畜禽养殖、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环境行为的定期巡查发现的或群众反映的情节简单轻微的环境污染矛盾纠纷问题;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动村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

为切实保障环境保护风格监管的正常运行,镇环保部门在县环保业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镇每个二级网格配备一名环保网格员具体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二级网格环保网格员直接向镇环保部门人员反映。

巡查。网格责任人员、环保风格保山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情况定期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镇环保部门人员报告。

查处。加大排查力度,在源头对环境保护控制上下功夫。镇环保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送或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送达单位,对需要多部门联合调查的,由上级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环境问题要进行集中梳理,逐案登记建档、逐案分析症结、逐案提出化解方案、逐案落实处理责任,确保问题在限期内得到妥善解决。

监督。人大、纪检、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老党员、老干部、环境监督积极人士为主体的协管员队伍。镇环保部门对二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主要由环境整治办、水管站、国土所、派出所、林业站、畜牧站等有关站办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一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环境整治办,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村、居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安排专门力量,全力抓好落实。

加大经费保障

为切实保障我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将环境保护网格信息平台建设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敖我镇财政预算,确保平台建设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严格问责

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考核,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措施。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居委会要采取通过张贴公告、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利用宣传车进行宣传,营造浓烈氛围,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和畜牧业绿色发展意识,促使群众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做环境保护工作。要充分宣传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重要性,充分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宣传生态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