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镇一村民非法收贮危险废物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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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新市镇新阳村村民仇某非法收购、贮存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7吨,非法处置近2吨。3月21日,仇某因非法收购、处置危险废物,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不识危险废物 3年收购约7吨

3月20日晚,汨罗市环保局接群众举报:新阳村丛阳片区仇某非法收购、贮存危险废物。接警后,市环保局和公安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21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在仇某的塑料破碎加工厂里,有几大堆废旧塑料露天堆放,其中最大的一堆就是废油墨桶。大大小小颜色各异的油墨桶堆放起来像一座小山丘,油墨桶里或多或少的残留着油墨,有的早已风干,有的仍然保持着半胶态。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油墨桶是仇某从2015年6月开始,在团山市场陆续收购而来的。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属于危险废物HW49类。因此,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染料桶、油墨桶、废机油桶、树脂废铁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

仇某妻子李女士表示,在执法人员到来之前,他们根本不知道废油墨桶是危险废物,否则根本不会收购。

截至21日晚,执法人员已邀请专业人员将仇某非法收购的废油墨桶运输至指定地点贮存。经初步预估,仇某非法收购危险废物约7吨,非法处置(破碎)危险废物1790公斤。

仇某已被行政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企业在办理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才有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权力,且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均有相应的技术规范。仇某非法收购危险废物,将之露天堆放,未采取任何防流失防渗漏等防范措施,有极大的安全隐患,非常容易造成环境污染。

在现场可以看到,废油墨桶旁边有一条明显的水流痕迹,痕迹顺势而下,直接延伸到旁边的一口池塘。

环保局检测人员分别对池塘的水和附近的地表水进行取样,将对水样的PH、COD、悬浮物、甲醛、镉、锰等进行检测对比,判断危险废物是否造成水污染。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倘若造成水污染,也将构成对仇某处罚的依据。

截至目前,市环保已经对仇某下达环境保护查封、扣押决定书,对仇某的两台破碎机进行查封,对废油墨桶等原材料进行扣押。仇某因非法收购、处置危险废物,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