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纠纷后砸烂租客车子 房东为冲动 “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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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子祠镇村民周小林将自己的房子出租,租赁合同到期后,在验收房子时,因房屋卫生问题与租客起纠纷,随后周小林便拿锄头将租客的车砸烂。目前,周小林因故意损坏财物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016年10月份周小林将房子租给高朗,租期一年,2017年10月周小林将房子收回后,发现房间墙壁有黄泥巴印,且厨房和厕所地板砖部分有裂痕,于是找到高朗要求其把损坏地面砖全部换新,再赔偿一万元,高朗拒绝了周小林的要求。今年1月24日,周小林再次找到高朗,提出了相同的要求,高朗依然认为这个要求不合理,没有答应,并说明,如果周小林要求赔偿,可以联系司法部门进行判定后赔偿。眼见“谈判”不成功,周小林再也没有了耐心,找到一把锄头来到高某的小车旁,“你不赔钱,我就砸车。”“你要是敢砸车,我就用手机录像,再打电话报警。”高朗这一句话彻底激怒了周小林,“你报警啊!”说完,周小林拿起锄头砸向了小车。

高朗随即打电话报警,屈子祠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这一幕:被砸车辆两侧玻璃全部碎掉,车内以及地面上都是玻璃碎片,挡风玻璃布满了裂缝。将现场群众疏散后,民警当场控制住了周小林,并将其带至执法办案区。经询问,周小林表示自己当时太冲动,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