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概述
事项名称 外地迁入中心城区“三投靠”户口性质变更、更正登记办事指南
办理单位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
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户口簿8元/册;集体户口簿:20元/册
投诉电话 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电话:12342)
法定依据 《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
申请对象 申请户口性质变更、更正登记的公民
事项办理
办理程序 受理→材料上报→分局审核→市局审批→变更登记→办结
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分局审核,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申请材料 从外地迁入中心城区“三投靠”户口迁移非农业家庭户口变为农业家庭户口、农业家庭户口变为非农业家庭户口、集体户口变为家庭户口的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申请人必须在报告中写明同意投靠人户口性质迁入后与本人一致);
2、相关依据材料(夫妻投靠附结婚、计划生育证明;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老年人投靠成年子女附近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和身边无子女证明);
3、申请人及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