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房屋征收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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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 罗 市 人 民 政 府

房屋征收决定书

汨政房征字[2017]001号

因汨罗市山塘路跨京广铁路桥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汨罗市山塘路跨京广铁路桥建设范围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

汨罗市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按照本决定和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活动,在公布的签约期限内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被征收人如对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岳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