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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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出让公告

汨自然资〔2019〕21号

经汨罗市人民政府批准,汨罗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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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地时间: 成交价款付清后六个月内。

(二)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二年内。

(三)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三年内

(四)交地条件:拆迁后的现状土地(地质结构及埋藏物未明,由竞得人自行勘察,同时宗地红线外的供水、供电和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五)其他交易条件:地块成交后,除按规定支付土地价款外,另需代替出让方支付出让前期支出的土地评估费,宗地评估费为5.43万元。

二、出让人、挂牌人

出让人: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挂牌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有关时间:

宗地编号

保证金截止时间

挂牌报价起始时间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汨土挂(2019)21号

2020年01月06日17时

2019年12月26日09时

2020年01月09日15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的网上报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须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提供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但下列情况不得参与竞买:

1.欠缴汨罗市人民政府土地价款的;

2.尚有依法取得的土地超过6个月以上未开发建设的。

对竞买申请人有其他要求的,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采取无底价网上挂牌出让。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见《汨罗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ggzy.yueyang.gov.cn)点击交易平台进入国土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查询。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也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宗地,如有异议,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汨罗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申请一经提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七、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宗地交易流程服务电话:0730-5181669;宗地信息咨询电话:0730-5180189。

八、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公告为准。

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6日

汨罗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宗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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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土挂(2019)2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汨罗市人民政府批准,汨罗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汨土挂(2019)2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出让人、挂牌人

(一)出让人名称: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二)挂牌人名称: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由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的规定,保障交易平台平稳运行,并提供交易过程涉及的相关服务等。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符合要求的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

(一)地块编号:汨土挂(2019)21号

(二)宗地位置:汨罗市汨罗镇夹城村

(三)土地面积:21644.16平方米

(四)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五)主要用地规划指标: 0.6≤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主要出入口方位设置在地块东侧;退界要求按相关规范要求退让;市政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地块内消防、环卫、道路、公用管线、绿化等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

(六)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七)起始价:4000万元(肆仟万元整)

(八)保证金:2000万元(贰仟万元整)

(九)加价幅度:50万元(伍拾万元整)

(十)交款时间:竞得人须在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

(十一)交地时间:成交价款付清后6个月内。

(十二)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二年内。

(十三)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三年内。

(十四)交地条件:拆迁后的现状土地(地质结构及埋藏物未明,由竞得人自行勘察,同时宗地红线外供水、供电、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

(十五)开发投资额要求:该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少于520元/平方米,即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壹仟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1250000.00)

(十六)其他交易条件:地块成交后,除按规定支付土地价款外,另需代替出让方支付出让前期支出的土地评估费,宗地评估费为5.43万元。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的网上报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须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提供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但下列情况不得参与竞买:

1、欠缴汨罗市人民政府土地价款的;

2、尚有依法取得的土地超过6个月以上未开发建设的。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ggzy.yueyang.gov.cn)进行,点击交易平台进入国土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查询。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有意参与本宗地的竞买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宗地界址图;

4、规划红线图及技术指标要求;

5、其他相关文件。

(二)办理数字证书

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有意参与本宗地的竞买申请人须自行办理好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服务咨询联系方式为地址:岳阳市经济开发区狮子山路与王家垄路交叉口西50米庙坡小区43号门面 电话:0730-8181828 吴女士)

(三)竞买申请权限确认

通过网上注册,办理好数字证书并获得登陆密码的竞买申请人决定参加本次的网上挂牌竞买,须按系统的提示交付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人在交付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准确填写保证金账号,系统在接受竞买保证金时,仅以此账号作为识别竞买申请人身份的依据,并确认竞买保证金足额到账之后,赋予与此账号相对应的竞买申请人对应宗地的竞买权限,竞得人持数字证书在系统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是一项履约担保金,证明竞买方的诚意,是意向竞买人参加挂牌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

(一)本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万元(贰仟万元整),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06日17时。

(二)竞买保证金的交纳:竞买保证金由网上交易系统支持的银行网上进行交纳。但每宗地的每一个竞买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任意一家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该宗地竞得人的出让价款。

(四)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

未竞得人在挂牌活动结束后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在办理退款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不计利息。

七、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一)挂牌报价起始时间:2019年12月26日09时

(二)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6日17时

(三)挂牌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9日15时

(四)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0年01月09日15时

八、挂牌程序

(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

自公告之日起视为挂牌活动开始,挂牌人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予以公布。

(二)网上挂牌竞价

1、系统从挂牌报价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

2、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显示为当前报价;

3、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挂牌报价截止

1、系统将在挂牌截止时间自动确定挂牌截止。

2、系统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报价。经系统询问完毕后,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⑴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的,系统显示挂牌成交,最高报价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⑵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系统显示挂牌不成交。

3、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四)网上限时竞价

1、系统进入限时竞价期,竞买申请人应当在系统显示的4分钟倒计时内提交报价。系统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则再顺延一个新的4分钟倒计时,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限时竞价中的报价通道,确认当前系统接受的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竞买价,并确定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2、系统向竞得人发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挂牌出让网上竞得证明》(以下简称《网上竞得证明》),竞得人须在挂牌结束后1日内从网挂系统打印《网上竞得证明》并签字盖章。

(五)签发《岳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确认书》

竞得人须在网上挂牌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凭《网上竞得证明》、《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书》、《成交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银行进账单,经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资信证明、数字CA等相关资料,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确认手续,并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文件缴纳交易服务费。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向竞得人签发《岳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确认书》,土地竞得人凭《岳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确认书》向出让人申请审核竞买资格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买资格审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凭《岳阳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内向出让人提交《网上竞得证明》和参与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含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联合竞买文件等),由出让人对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对竞得人提交的资料核实无误并确定竞得人符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的相关规定的,出让人确认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在自然资源部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成交公示到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不符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的相关规定的竞得人,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得人缴纳成交价款

竞得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按时缴纳土地成交价款。

本宗地的成交价款仅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和土地纯收益,不包含土地交易服务费、土地契税和印花税。竞得人还须按有关政策另行支付土地交易服务费、土地契税及印花税。其中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下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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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在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汨罗市自然资源局、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上发布(http://ggzy.yueyang.gov.cn)。

十、报价规则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三)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在报价期内,竞买人必须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六)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宗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对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具书面说明,并将该说明与《网上竞得证明》等材料一并提交出让人进行审核。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出让人也可以在竞得人按提交申请时的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出让合同的签订。

(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竞得土地后须以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名义进行开发建设。

(四)确定竞得人后,《网上竞得证明》对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视为一并放弃要求返还竞买保证金的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单位有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在相关媒体和网上予以公告:

1、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的;

2、涉及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

3、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系统故障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4、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网挂系统正常运行中,竞买人计算机用户端不能正常参与网挂系统交易活动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六)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和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网上竞得证明》、《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2、不符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文件规定对竞买人资格有限制或要求的;

3、不按网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七)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八)竞得人应当按照本《出让须知》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赔偿相应损失。

(九)汨罗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出让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有关规定办理。

汨罗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