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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3-08-21 公开日期 2023-08-21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长乐镇2023年防范学生(幼儿)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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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长乐镇2023年防范学生(幼儿)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现将《长乐镇2023年防范学生(幼儿)溺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长乐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日

  长乐镇2023年防范学生(幼儿)溺水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遏制和防范学生(幼儿)溺水事件发生,切实保障长乐镇学生(幼儿)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2023年防范学生(幼儿)溺水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做好全镇学生(幼儿)防溺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校园安全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面落实《湖南省打好发展“六仗”总体方案》、《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重点危险水域管理措施,强化学校防溺水安全教育,督促提醒家长履行好学生校外安全监护责任,努力从源头上化解发生中小学生以及幼儿溺水事故的风险。

  二、工作重点

  (一)构建网格化责任体系

  构建镇、村(社区)、学校(幼儿园)党政主职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校联防的网格化责任体系。

  1、成立长乐镇防范学生(幼儿)溺水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周田对全镇防溺水工作负总责,由镇长张瑜任组长,许林年、黄胜洪任副组长,镇联包村干部、联校、派出所、镇应急办、镇民政办、镇团委、镇妇联、镇宣传文旅组、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应急办,由李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联村干部牵头抓各村(社区)防溺水工作。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本村(社区)防溺水工作负总责,将防溺水职责分解到每一个责任单位或家庭(自有水沟或鱼塘的),组织干部开展走访宣传和水域巡查。

  3、学校(幼儿园)党组织书记和校(园)长对全校防溺水工作负总责,专题部署学校防溺水教育工作,严格落实防溺水责任;督促班主任、教师和班干部认真落实请假、缺课学生行踪报告制度和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监管要求。

  4、家长(监护人)是防溺水的第一责任人,应常教育、多陪伴,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特别要加强对孩子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看护管理,加强自有水塘的安全管理,避免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

  5、其他各部门单位党委书记负总责,明确责任分工,压实责任,积极作为,做好各自相关防溺水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

  1、联校:负责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工作。

  (1)防溺水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在暑假前完成防溺水“十个一”(看一次防溺水教育、挂一张图、唱一首歌、发一封信、上一节课、写一篇作文、开一次主题班会、开一次家长会、搞一次演练、走一次家访)教育活动,全面普及防溺水“七不两会四知道”(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等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及时呼救和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护、自救方法;对外出学生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2)加强家校对接工作。一是给所有家长发放一封信,指导和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并要求家长签名回执;二是通过召开家长会、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家校对接,将有关防溺水政策和部署、安全教育基本知识和监护指导覆盖到每一位家长、每一位学生,指导和提醒家长履行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

  2、镇应急办:负责在各涉水区域进行摸排,摸清权属主体、水域深浅和警示标志、救援设施配置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推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水域周围设置防护栏等,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联合学校主动排查发现学生上下学途中水域溺水隐患,并及时整改。指导村(社区)组建李粮充足、装备到位的应急救援队,常备应急救援设备,确保一旦发现险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和处置。负责制定青少年溺水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溺水事故后,相关部门可以及时快速投入事故救援工作,维护救援现场治安秩序,调查溺水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协调处置善后工作。

  3、派出所:协助政府做好辖区河流、水库、池塘、沟渠、废弃水坑等地的防溺水劝导、巡查和训诫工作。

  4、镇宣传文旅组:将防溺水宣传列入工作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劝阻和溺水应急求助电话(0730-5680075、0730-5681110)。通过制作播放专业防溺水宣传视频,大力开展防溺水宣传。要在主要路口、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通过电子屏播放宣传短片。规范旅游景区涉水区域警示标志,加强旅游景区水域监管,督促其落实安全防范、执勤巡视、紧急救护措施。

  5、镇民政办: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针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依托村(社区)“儿童之家”,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

  6、镇团委、镇妇联、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发挥自身优势,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及监护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帮扶活动,加强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

  7、各村(社区):负责对各类河流、水库、池塘、沟渠、废弃水坑等溺水易发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组织召开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防溺水会议,建立本村组(屋场)学生花名册;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驻村(社区)辅警、学生家长、志愿者和水域承包人、责任人等,组建巡查队,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在午后、傍晚等游泳高峰时段加强对危险水域巡逻管理。暑假期间,防溺水巡逻队在重点手段开展一日三巡,及时劝阻学生(幼儿)戏水游泳行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坚持“两个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预防学生(幼儿)溺水工作作为维护广大群众切实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民安工程,提高站位,不断增强做好学生人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形式主义,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以实际行动守护广大学生生命安全。

  (二)压实工作任务。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关于落实暑期防范学生溺水20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湖南省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清单》(湘教小组通【2021】5号)和本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三)完善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联合镇纪委等相关部门,对照责任清单进行暗访督查,确保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确保学生(幼儿)生命安全。对安全隐患突出的村(社区)和学校进行督办,对发生溺水责任事故或较大事故的村(社区)和学校进行通报和约谈;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措施无成效、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溺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