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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2-06-22 公开日期 2022-06-2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弼时镇落实汨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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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弼时镇落实汨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弼时镇落实汨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弼时镇委员会

弼时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弼时镇落实汨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做好弼时镇文明创建工作,根据《汨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人民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巩固创建工作成效,形成文明城市创建新常态,深入推进城市文明环境的持续优化和提升,为谱写汨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和强大的精神支撑。

二、工作目标

对照2022年汨罗市文明创建工作实施要点和我镇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精准发力,常态推进,扎实推进汨罗高质量发展,助力汨罗市2023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时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三、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

成立弼时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高  攀

组      长:周  托

常务副组长:钟  艳

副  组  长:章正南、郑少雄、游再良、刘专、夏万力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

(一)创建氛围组

组  长:钟  艳

成  员:周  迎、马  浪

在乡镇办公楼、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政务大厅、主次干道、社区小区、公交站、超市门店、建筑围挡等场所刊播公益广告,机关单位按照创建要求营造创建氛围,在办公区和宿舍区设置“创建文明城市”相关标语,达到“抬眼可见、驻足即观”的标准。

(二)交通秩序治理组

组  长:章正南  

成  员:李鸿辉、湛韬、彭肖贤、彭友、陈燕、龙小马、彭浩

1、开展乱停乱靠、闯红灯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对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进行整治,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划线停放区域。

2、整治街道、人行道、背街小巷乱停乱靠行为,取缔非法运营摩的和摩托车非法安装伞具行为。

(三)环境整治组

组  长:游再良

成  员:彭俊鲲、刘红、刘建国、付南军、刘岭西、彭光耀、徐安、范志国、刘应平

1、要做好集镇范围内无占道经营、乱停乱靠、乱张贴、无卫生死角,垃圾分类并及时处理,107等国、省道及县、乡道沿线,无脏乱差现象,无卫生死角,无环境污染现象,无黑臭水体。

2、机关单位要对办公区、宿舍区的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扫。

(四)志愿服务工作组

组  长:郑少雄

成  员:陆朝辉、李茂、廖  阳

1、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学习培训、考评激励、协调指导和宣传报道机制。抓好乡镇志愿服务大队、村(社区)志愿服务中队建设,加强对已有民间志愿服务组织的指导、协调和管理。举办志愿者培训班,提升志愿服务水平,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2、深入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坚持志愿服务为主,结合我镇实际,采取“学、讲、引、评、帮”等方式,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实践活动。

3、持续开展文明劝导行动。持续开展集镇范围内各路段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助推文明创建工作。

4、开展移风易俗志愿服务。严格执行汨罗市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操作手册,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

(五)问卷调查组(含无烟机关创建)

组  长:刘专   

组  员:吴福林、陈伟、周典

对照测评要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志愿者入户宣讲等形式,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应知应会》培训工作,为入户问卷调查做好准备,确保取得实效。

(六)创建工作督查组

组  长:周长城

成  员:曹曼、彭海波、彭明

1、对各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2、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责任人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

3、加强督查结果运行和情况反馈,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先相关领导和主要领导做好汇报。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中旬)

根据创建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明确职责,细化指标,将创建任务落实到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到个人。同时,加大创建宣传力度,激发群众创建热情,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中下旬)

对照方案,逐项抓落实。针对薄弱环节,全力推进镇容镇貌、交通秩序、集贸市场、校园周边环境等专项整治,提升整体创建水平。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初)

各责任部门单位、村(社区)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查漏补缺,做好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文明创建工作对提升我镇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各方面的综合发展水平,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和满意度的重要意义,要把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镇、村(社区)干部要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全面强化任务责任的落实,按照本方案要求,形成解决实际问题的长效机制,源头治理分事件分片分路段包干,标本兼治,常态推进。

(三)形成工作合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探索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新途径、新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让广大群众在创建中受益。工作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同推进任务落实。

(四)加强督查考核。创建工作督查组要按照挂图作战,挂号销号办法经常性对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情况。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或个人,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