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23/2017-721975 发布机构 罗江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7-05-22 公开日期 2017-05-2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罗江镇烟花爆竹“打非”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罗江镇烟花爆竹“打非”百日攻坚行动

     

 

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刻汲取“1.24”岳阳市经开区鞭炮爆炸事故和“2.27”白塘镇非法生产烟火药较大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镇人民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开展烟花爆竹“打非”百日攻坚行动,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打击非法、规范合法”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打非措施,落实打非责任,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强效机制,消除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现象,杜绝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烟花爆竹“打非”百日攻坚行动,促进烟花爆竹安全责任制落实,深挖各类隐患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烟花爆竹经营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格规范有证经营秩序,坚决取缔所有无证或者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确保我镇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事故“零发生”。

三、具体行动

(一)工作任务

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原则,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行为,彻底清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公共安全隐患,确保全镇烟花爆竹领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措施

1、全面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镇党委、政府安排宣传车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宣传;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当面宣讲整治行动目的意义和黑小作坊、乱燃乱放的危害性;在政府机关以及各学校、卫生院、企业、集镇、村部等设置一块以上安全宣传栏;在主要路口、重要路段、各自然屋场制作大型广告标牌10块,制作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的《通告》300块,公开举报电话(5640001),设立违法举报热线,实行24小时值班,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并严格保密,对有效举报线索,奖励5000-10000元。

2、全员参与,形成地毯式走访排查。各村支部书记、部门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镇村两级党员干部开展地毯式拉网走访排查。分片包干、任务到人,建立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小组长包重点区域责任制,坚决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房。重点排查偏僻地区的养殖场、闲置厂房、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等可能从事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坚决做到“不放过一个疑点、不放过一个线索、不放过一个区域”。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实行任务认领、挂销号制度,坚决整改到位。

3、全力清缴,彻底清除安全隐患。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派出所、安监办、工商所等单位执法人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打击,没收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拆除厂房(棚)生产设备和供电设施,彻底捣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触犯刑律的,一律依法顶格处理。

(三)打非重点

1、非法生产。1)退出生产企业继续从事烟花爆竹企业建设和非法组织生产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和建设的;(3)单位和个人采取牵线介绍、租赁容留、参股生产等形式参与非法生产的,或者为非法生产提供便利条件的。

2、打非重点。1)无审批手续、无证、经营的;(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3)烟花零售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的;(4)烟花零售点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经营的;(5)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危险性原辅材料的;(6)借无药样品展示之名违规经营有药产品的。

3、非法储存。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储存的;(2)储存场所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的,内部安全条件不达标的额;或擅自设立储存场所的;(3)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的;(4)违法违规租赁储存场所的。

4、非法运输。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危险性原辅材料运输的;(2)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危险性原辅材料的;(3)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的。

5、非法燃放。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无审批手续从事烟花爆竹燃放业务的;(2)未经许可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3)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4)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

(四)工作要求

建立“痕迹”管理制度。镇党委、政府组织地毯式网格排查、部门联合执法等要有据可查,所有工作实行日记录,周报告至市打非办,确保全镇烟花爆竹“打非”百日攻坚行动收到实效,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罗江镇烟花爆竹打非百日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倪勇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颜念龙同志任副组长,李勇军、杨志国、徐政、邹喜成、宋立文、彭刚、颜龙、邹巍峰、李卫知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综治维稳办,由镇安监站长邹喜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精心部署。各村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行动紧密联系,密切配合,由支部书记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确保我镇烟花爆竹“打非”百日攻坚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强化督查。镇烟花爆竹“打非”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派出督导组采取走访调研、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村,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镇党委、政府将把攻坚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