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22/2020-1742675 发布机构 归义镇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9-09 公开日期 2020-09-09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文明归义 爱卫同行”——归义镇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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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发〔2020〕28号

中共归义镇委员会

归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文明归义 爱卫同行”——归义镇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

 

各社区、部门单位:

《“文明归义 爱卫同行”——归义镇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3年)》已经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归义镇委员会

归义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7日  

 

 

“文明归义  爱卫同行”

——归义镇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3年)

为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常态化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提倡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建设清洁美丽家园,根据《汨罗市文明委 汨罗市爱委会关于印发<“文明归义 爱卫同行”——归义镇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汨文明委〔2020〕7号)精神,归义镇党委决定,以“文明归义 爱卫同行”为主题,在全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优势,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积极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建设健康归义,不断提升我镇社会文明程度和居民文明素养,为加快建设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贡献归义力量。

二、 活动时间

2020年8月至2023年5月。

三、 活动内容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和疫情结束后的不同特点,以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以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公共卫生设施完善、有效推进垃圾分类、社会心理健康疏导等为重点,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小区,引导全社会参与环境整治、文明养成、健康促进,在全镇掀起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

1、大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行动。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融媒体中心等平台载体,利用“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橱窗)、横幅标语、宣传资料(手册)等有效方式,利用抖音、微信、H5、直播等信息技术平台,广泛开展个人卫生、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公共卫生知识和烟草危害等内容普及宣传,增强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推进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为抓手,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小区)创建活动为载体,重点整治环境脏乱差。扎实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治理、小餐饮店和流动摊贩等的卫生秩序管理、公共交通工具等的环境卫生治理,减少疫病传播途径, 打造宜居生活环境。认真做好社区(小区)文体广场、电梯、商场超市等人员集中区域的卫生保洁、清洁消毒工作。加强各类市场管理,全面清理市场所有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确保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对镇政府办公区域、食堂、厕所进行清脏治乱大扫除,创造有益于健康卫生的办公环境。二是围绕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推进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加强改厕改水、旧村改造等工作,强化柴堆、粪堆、坑塘、河塘、沟渠等薄弱环节和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无序散养等突出环境卫生问题整治,深化“厕所革命”。规范住房外墙、立面等广告行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乡镇企业废弃物、电子产品垃圾、医疗垃圾等的监控管理和集中处理。结合疫情防控,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

3、广泛开展家庭生活环境整洁行动。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结合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加强社区宣传教育,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提升家庭成员卫生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鼓励引导家庭成员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动手净化绿化美化家庭、院落,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杂物,爱护公共卫生,维护自己和家人健康。

4、积极推进社会文明风尚行动。深入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和现场指引,引导群众持续精准投放;完善奖罚制度措施,培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深化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响应和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推进移风易俗。深化“文明餐桌”,继续推进光盘行动,推广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在会议、培训、公务接待中实行分餐制或使用公筷公勺,坚决杜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陋习。加强宣传教育、行政管理、社会监督,有效治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公共场所吸烟、不文明养宠等行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卫生环境。

四、职责分工

为加强统筹协调,由镇宣传办、实践办牵头成立“文明归义 爱卫同行”主题活动办公室,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镇宣传办:牵头抓总、统筹推进“文明归义 爱卫同行”爱国卫生运动三年行动计划有关工作;将“文明归义 爱卫同行”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全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指标体系。

2、实践办:结合“四季同行?雷锋家乡学雷锋”等活动,发动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志愿服务。

3、镇卫健办、环卫办:指导各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将“文明归义 爱卫同行”三年行动计划相应内容纳入卫生社区考核指标。

4、镇网信办:加强对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网上舆论宣传和引导。

5、镇组织办:将“文明归义 爱卫同行”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党建活动考核指标体系。

6、归义联校:将“文明归义 爱卫同行”三年行动计划纳入文明校园创建考核指标体系。

7、镇民政办:将落实“文明归义 爱卫同行”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和谐社区、幸福社区建设重要内容,将爱国卫生运动的行动内容纳入居民公约;支持培育爱国卫生运动的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积极参与爱国卫生的主题活动,做好相关工作。

8、镇环保整治办:持续开展“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活动,加快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建设,健全完善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引导环保志愿者等公众参与环保活动。

9、镇三创办、环卫办:一是牵头推进物业小区公共部位、小区道路等清扫保洁和重点区域消毒杀菌工作,配合推进物业小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小区生活垃圾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善老旧小区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统筹指导各社区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开展清洁行动;将“文明归义 爱卫同行”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全镇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三是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抓好市区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清扫保洁和重点区域消毒杀菌工作。

10、镇水利站:将饮水安全纳入镇党委、政府《全面小康决胜年行动方案》中“六个全覆盖”内容;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河道保洁、洞庭湖沟渠清淤疏浚等任务纳入全镇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内容。

11、镇安监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化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文明餐桌行动,杜绝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实行公筷公勺,倡导分餐制。

12、镇林业办:指导督促检查全镇自然保护区、林场等抓好清扫保洁和重点区域消毒杀菌工作;打击野生动物违法交易行为。

13、镇工会:将“文明归义 爱卫同行”三年行动计划纳入工会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范围;发挥工会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动员机关干职工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引导干职工开展工作环境整洁、人居环境整治、职业卫生管理、干职工爱卫行动志愿服务等活动。

14、镇团委:广泛动员全镇青少年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吸纳各类青年社会组织、志愿服务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文明归义 爱卫同行”三年行动;利用上级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和团属品牌项目等平台,培育优质志愿服务项目。

15、镇妇联: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美家美妇”行动,推进家庭文明创建、绿色家庭创建,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16、镇宣传办、党政办:开设专题专栏,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推介典型经验;持续开展使用公筷公益广告、“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主题公益广告制作、刊播等。

17、各社区:牵头统筹本社区“文明归义 爱卫同行”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将行动计划纳入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本社区实际,打造务实有效的特色品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协调。镇宣传办要加强统筹指导,镇卫健办、环卫办加强督促协调,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各部门单位、各社区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本部门、社区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注重示范带头。各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标兵校园)要带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落实工作任务,持续推动城乡人居环境、社会心理健康建设。

3、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紧扣职责分工,设计务实管用的项目载体,在精神文明创建中积极服务社区、单位、家庭、校园爱国卫生运动。要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反映强烈的重点、痛点、难点、堵点,完善制度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总结,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切实建立起务实有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各部门、社区要认真梳理和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工作成效等报宣传办。请于每年7月1日、12月1日前分别报送半年总结、全年总结。联系人:许玲艳,133****9318。0730-5222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