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2211/2023-2049454 发布机构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3-28 公开日期 2023-03-28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中共汨罗市委汨罗市人民政府关于汨罗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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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汨罗市委

汨罗市人民政府

关于汨罗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汨委〔2023〕14号

中共岳阳市委、市人民政府:

2022年,在岳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汨罗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一规划两纲要”明确的目标任务,狠抓重点难点,强化推进措施,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予以推进。市委宣传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汨法办〔2022〕4号文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讲话;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5次集中(扩大)学习,邀请岳阳市委党校吴丁旺老师为200余名干部讲授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并依托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新媒体持续开展宣讲活动,深入乡镇、机关、校园、开展活动150余场次。

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政府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印发《汨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通知,将法治建设职责履行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全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现述法全覆盖。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的协作配合,2022年对市民政局等14家单位开展法治巡察。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全力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一把手”工程。 市政府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和细化分工,推动法治政府领域建设任务有序开展,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主要任务,全面建立基层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统筹协调机制。

完善法治工作推进机制。市政府领导班子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等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部署有关重大问题,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网上公开。充分整合资源,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罗江镇罗江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春雷学校获评“湖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桃林寺镇荣获全省首批法治政府示范乡镇。

(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执行《汨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接续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讨论,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适时开展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严格兑现政府依法作出的各项行政允诺,依法履行行政协议约定义务;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信用汨罗”等平台同步打造为对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社会监督的平台,依法保护群众的信赖利益;对市本级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同步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废止12件规范性文件,宣布16件规范性文件失效,确认16件文件自动失效,重新发布6件规范性文件,保留58件规范性文件;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印发《2022年度规范乡镇行政执法行为检查督导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向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和各镇印发了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两证”换(核)发工作的通知》,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市政府法律顾问组持续发挥作用,全年共审查合同(协议)、文件等涉法事务168件次。

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执行,定期发布“以案释法”、普法成果动态展示等普法链接,推进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推进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年发布普法视频、链接18条,多地新建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10762人次,全市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在100%。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开展市级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加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全面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打通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积极启动府院联动工作,全力加强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市政府与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试行)》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厅的充分肯定。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等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制定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形成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改革任务推动加强法治保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行政复议工作定期报告、行政复议决定抄告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高效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切实提升行政复议质效,强化行政应诉案件办理。

(三)聚焦民生福祉,转变政府工作职能

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罗城“店小二”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汨罗市干部联企业“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方案》,为我市企业排忧解难。始终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通过赋权、委托、服务前移等方式,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涉企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由各行政执法主体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建立免予、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并予以公示。依法严肃查处破坏市场经营环境违法行为,震慑了不法行为人,惩治了市场乱象,引导市场主体知敬畏、明底线,使辖区市场生态环境得以净化,全市营商法制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正威集团、攀华集团、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500强企业接踵落户汨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第十一届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进行督导。

强力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落地落实省政府三批246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优化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部分情况特殊的家庭还可享受“卧床服务”,由窗口工作人员在病房中代为办理;创新推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组织民政、公安、社保等8个部门对事项进行梳理、整合打包成“一件事”;深化放权赋能助力基层治理,对照上级基础公共服务的事项名录结合基层便民大厅实际情况,在理顺原115项党建引领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办理的基础上梳理新增涉及人社、民政等6个部门的基层高频事项31项,已将汨罗市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拟增加事项清单表报上级“一门式”领导小组办审核,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镇村(社区)延伸覆盖,向湖南省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所在地弼时镇人民政府下放赋权事项90项,向循环经济产业园下放行政审批权等行政权力86项。

加强政务服务监管。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起草、市司法局审核、市政府办公室下文,于2022年11月22日正式编制并公布出台了《汨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对全市行政许可清单、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列举252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全市28个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加强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全面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清查整改审批事项虚进、假进服务大厅,清理“红顶中介”“黑中介”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整治和严厉打击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各类“灰中介”“黑中介”,构建全面开放、竞争有序的中介服务市场。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重点清理民生领域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依法规范办事要素材料,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件材料,规范乡镇证明材料17项。聚焦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和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确定“走解优”事项清单和拟定部门行动工作方案,对32个重点部门职权中149项关注度高、高频办理的事项体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创新优化提升服务。

(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大局和谐稳定

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及时办理全市行政复议案件,不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件。组织行政负责人庭审观摩行政案件4次,行政负责人出席应诉率逐年上升。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行政案件办理情况,全年全市行政案件136件,同比下降30%。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积极引导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申报公职律师资质,将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制度相结合,建立全市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使用机制。

多元化调处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坚持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构建多种类型、不同层次、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基本实现了调解、劳动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召开全市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部署会议,专项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立足“提速”“提质”“提效”要求,坚持实战运行、多元共治,努力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高质量发展,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村(社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引导村居民依法反映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大力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打通乡村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15个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17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使老百姓零距离享受到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全面落实“一村一辅警”“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市178个村(社区)各配备了一名辅警和一名由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担任的法律顾问。将人民调解等作为处理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和主要手段,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先后成立诉调对接中心、医患、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房产物业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并发挥实质性作用。2022年,全市镇、村(社区)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00余件,涉及调解金额5000万元,调解成功率98%;驻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767件。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均衡

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推进力度和工作成效不均衡等不足,既体现在上下、区域、部门之间重视程度有差异、工作力度有强弱,也体现在各项工作之间不平衡,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等积极性仍需进一步提升。

(二)法治人才资源短缺

各领域资深律师、法学专家以及复合型专业人才紧缺,整体水平有待提高;部门公职律师覆盖率不高,参与各部门的法治审核机制有待完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已实现全覆盖,但存在法律服务力量不足、法律服务资源不均、法律服务质量不高、制度机制保障不全等问题。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和精细化有待进一步提升

极少数地区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还容易发生“一刀切”,一些单位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还不够规范等;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机制的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推进,执法者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待加强、监督者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行为有待改进;部分行政执法机关未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各级领导干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带学促学作用。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确保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并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突出位置,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积极转变治理理念,不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法治水平。

(三)深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动政府部门履职高效尽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重点领域简政放权力度。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制定2023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各项法定决策程序。

(四)深度化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难点痛点堵点

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发挥改革专班作用,合理划分乡镇与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市级部门与乡镇的执法协助、技术支持和案件移送等方面的责任,建立完善“属地管理”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落实优化基层治理的关键一招,努力在改革中激活基层治理潜能。

(五)持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聚焦法治精神,强化普法依法治理意识,针对不同人群、行业特点,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资源,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主流媒体优势,在黄金时段、头版头条突出宣传法律援助、免费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更多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中共汨罗市委

汨罗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