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061000/2015-636253 发布机构 汨罗市政府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6-12 公开日期 2015-06-12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发改局股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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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加挂综合规划股、重点办牌子)

负责机关出勤登记、工作考核、内务卫生、来客接待;协调机关后勤服务和新闻信息的有关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归档、电子文档管理、要情信息、提案建议办理、会务组织、来信来访、印章管理、文印管理,负责《项目动态》信息收集及编印工作;负责工资、福利发放、财务报账、小车管理、物资采购、资产管理;负责计生、关协、工会、综治维稳、应急管理等部门工作和各项中心工作;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拟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全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综合规划股负责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生产力布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综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种情况、信息,进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及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研究,对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提出分析报告和对策建议。负责研究和提出国民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主要政策和措施。调查分析全市经济运行形势,提供季度、半年度及年度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撰写市人大大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和计划工作报告。

重点办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考核,做好重大项目建设和项目服务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做好重点项目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参与全市重大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督管理和跟踪服务。

机关党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纪检、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二)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研究和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划和项目申报及国家资金计划下达工作。组织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并做好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分析工作。实施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跟踪管理和协调服务,监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情况。研究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立和完善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固定资产投资规划项目库、上争项目库。负责城市矿产项目的申报和推进,负责城市矿产情况收集、整理和汇报。负责搞好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上争项目年度考核。

 

(三)前期办

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工业发展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宏观指导;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全市工业生产力布局与结构调整;组织工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承担需国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工业投资管理职能;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参与研究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相关政策;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和备案工业建设项目,审核外商投资重大工业项目。

提出全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综合交通行业规划、专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规划综合交通行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争取国家、省支持;核准、审核、申报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设项目;统筹交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状况,负责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的综合平衡及重大问题的协调,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各类企业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负责组织对全市节能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监控调度、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实施节能、节水、节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城市矿产等示范推广项目,提出鼓励发展和淘汰的节能设备、产品目录,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的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和设备改造。负责对全市新增和更新锅炉等大型用能设备扩容及新建、改建、扩建用能项目的审核批准。会同财政局等部门负责组织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

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全市财政、金融政策制定及相关体制改革研究工作;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申报,监督发债资金使用;牵头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和私募基金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推动资本市场新型业务试点;监测分析市内外市场状况,提出扩大消费的政策建议;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

 

(四)社会发展股

编制全市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大社会事业专项发展规划,做好社会事业项目的申报和争资工作,负责对教育、卫生、文化、广电、民政、计生等社会事业国债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立项、审批、申报争资工作以及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负责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发展规划的制定、项目申报、争资工作以及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旅游业项目的申报、争资工作以及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科技、社会发展及服务业相关项目库整理申报工作。负责屈子文化园项目建设申报、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农村经济股

负责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申报和安排相关行业的项目。负责农业项目申报收集和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商品粮基地的标准农田建设和新品种、新农技(简称三新技术)配套建设。负责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加强对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检查、督促和监督,确保商品粮基地项目的质量。做好三新技术配套建设协调工作,农技农机推广项目的落实。负责做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库区后扶项目工作。

 

(六)巩固退耕还林办

巩固退耕还林办贯彻执行国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负责争取国家、省、市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资金。综合协调全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组织全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中长期效益评估及年度实施方案,负责计划的上报及下达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资金的拨付。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全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搞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的规划、认证、可行性研究,负责建立项目库。组织工程主管部门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搞好工程后期管理。

 

(七)以工代赈办

贯彻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以工代赈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负责争取国家、省、市的以工代赈资金,做好市以工代赈办和市有关委局之间项目计划衔接工作。综合协调全市以工代赈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以工代赈建设。编制全市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负责计划的上报及下达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以工代赈资金的拨付。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全市以工代赈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认证、可行性研究,负责建立项目库。组织工程主管部门对以工代赈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搞好工程后期管理。

 

(八)重大项目稽查、对口支援办公室

组织开展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稽查;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国家和省、市出资的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提出和实施稽查工作计划,负责稽查报告审核、上报和下达。负责重大项目稽查意见和信息的综合处理及通报反馈工作。对全市各类建设工程审批手续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规范国家出资的工程项目审批程序。负责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工作。

 

 

(九)行政审批和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权限,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的核准工作,做好市政务中心发改窗口的日常工作。根据授权,统一受理、承办和组织办理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核准、备案事项。负责实施企业或其他所辖限制类建设的项目备案。负责实施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核准必须进行招投标项目的招标方式以及国家出资项目的招标范围。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与《招标投标法》配套的综合性文件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规模核准以及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协调处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过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管理中的矛盾。负责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实施政府出资工程招标核准和行政处罚。

 

 

 

 

归口管理机构

 

(一)汨罗市两型社会建设管理办公室: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 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湖南省两型社会示范区新市片区改革和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协调全市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点;负责省、岳阳市两型办信息数据和年鉴资料的编写;负责全市两型社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申报争资工作以及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负责省、市两型办部署的其他工作。

(二)汨罗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加挂汨罗市装备动员办公室牌子):人员编制占局机关总数,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国民经济动员的方针、法规、政策和指示,提出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建议。协调市国民经济发展与军事需求的关系,搞好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平战结合和军民兼容,增强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编制市国民经济动员建议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组织拟制市国民经济动员的制度、规定和措施。按照国防动员要求指导地方经济建设,负责国民经济动员项目的上报和审批,组织军民两用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组织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统计工作,掌握市国民经济动员潜力。按照上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战备物资储备计划的落实。组织、检查、监督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工作计划的执行,指导、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国民经济动员机构的经济动员工作。指导建立平战结合的国民经济动员体制、机构及工作机制,研究提出搞好战时国民经济动员的措施。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研究和专项活动,总结交流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经验。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装备动员工作的方针、法规、政策和指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市装备动员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市装备动员能力调查,掌握装备物资动员潜力,为部队军事行动和其它紧急任务提供装备物资保障。制定市装备、物资储备计划、组织地方装备、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动员征用。指导、检查下级装备动员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组织装备动员理论、技术研究、推广理论、技术研究成果。组织领导市战时装备操作人员动员和装备、物资征用有关保障工作。完成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装备动员办公室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