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3061000/2013-635713 发布机构 汨罗市政府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生成日期 2013-08-13 公开日期 2013-08-13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点)建设的意见(岳政办发[201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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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精神,进一步转变机关和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和规范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点)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点)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点),把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延伸到基层,进一步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有利于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村务(居务)公开载体。中办发〔201122号文件指出:要在城乡社区(村)设立便民代办点,将便民服务向城乡社区(村)延伸;要推行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逐步在城市和农村社区组织建立统一的社区服务平台,集中办理有关服务事项;应当组织整合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服务站点、服务设施,并纳入社区服务平台统一管理,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点)建设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具体措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巩固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我市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点)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基层群众对政府公共服务的需求,为加快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和公共服务。

(二)工作原则。

1、便民高效。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都应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点)的受理范围,实行一站式服务。

2、规范有序。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办事。

3、公开透明。要通过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形式将服务项目、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代(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交纳的费用外,便民服务活动不得向办事群众收取任何代办服务费用。

三、建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