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发布,为帮助理解和执行,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评价政策,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制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要求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地区标准,推动职称评审改革落地见效。
近年来,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迅猛,现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456家,从业人员2.5万人,2023年全年营收达到618.3亿元。从业人员急剧增加,但人员整体结构矛盾较为突出,高层次人才存量不适应行业和经济发展需要。以前,我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审依据《湖南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在评价标准条件设置方面,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岗位结合还不够紧密,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领域发展和工作实际还不相适应。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文件精神,深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员分类评价机制,推动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进我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经认真梳理近年来相关政策文件,紧密结合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形势和前几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实践,多方征集行业相关单位和专家意见建议,形成了《湖南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办法》。
二、主要特点
文件突出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突出服务产业发展。《办法》坚持引导广大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及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建立了向在招才引智和促进就业等方面做出重大成绩,主持或参与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课题,以及积极参与行业重大活动、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擦亮行业品牌等方面倾斜机制。
二是突出人才分类评价。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性强,从业人员分布在不同单位,岗位类型多样,所从事工作的内容和侧重点各不相同,《办法》专门区分企事业单位、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3类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制定了评审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要求,适应不同群体能力素质要求。
三是突出职能任务创新。为引导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传统领域向高端新兴业态转型,《办法》把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技术和模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孵化初创企业,推广应用数字技术,寻访高端人才等纳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正高级职称的重要评价指标。
四是突出专业队伍建设。《办法》的出台,首次建立我省专门面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价体系,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高级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构建了适应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要求的能力素质模型,贯通了人力资源管理与相关专业的职称交互评价通道,进一步拓宽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促进行业从业人员能力提升,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人员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迈进。
三、主要内容
评价办法文件共六章26条。分总则、申报基本条件、评价基本条件、破格申报条件、申报纪律要求、附则。
第一章阐述制定文件的依据、职称各层级设置、申报评审流程及适用范围等。
第二章明确申报高级和正高级职称所需的基本学历、资历条件及年度考核等申报基本条件。
第三章明确高级和正高级职称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研究成果以及外语、计算机水平、继续教育等评价基本要求。
第四章明确能力和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卓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相应职称的资格条件和所需业绩成果要求。
第五章明确申报人、申报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和评审专家在职称申报评审中的主体责任,以及职称评审申报承诺制、公示制度、追溯追责机制等申报纪律要求。
第六章明确有关名词解释、文件解释权限、施行时间以及有效期等。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