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体育局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归义镇罗城路109号
0730-5180023
楚军
夏季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内设机构:
党建办 、办公室、 计财股 、人事股、教师教育股、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政策法规股、审计股、纪委监察室 、综治办、体育中心、离退休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招生考试中心、职成中心、基础教育中心、民办教育股 、体彩与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儿少保健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技术中心。
主要职责:
(一)党建办 :负责教育党建,从责任与作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和常规工作等方面规范党建工作。联系电话:5182460
(二)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党委会、局长碰头会、局长办公会、股长(主任)会和机关干部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机关档案管理,指导中小学图书室、文书档案室建设与管理;负责教育宣传、文秘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编写教育体育年鉴;负责机关干职工计划生育、报刊发行、图书征订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工作;管理机关财产、财务;负责机关住房管理、办公和生活用品的供应及机关住房水电维修、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的调度、管理及文印工作;负责对外接待联络工作。联系电话:5180023
(三)计财股 :制订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及全市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管理全市教育体育经费;执行中小学收费政策;审批市直学校和局直单位的基本建设规划和预决算,并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市教育体育基建投资,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统计年报工作;指导全市各级教育体育部门编制各级各类学校和本级教育体育经费的年度预决算;检查监控教育体育经费的筹集使用情况;负责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校园建设规划;负责中小学危房改造、校安工程、校舍维修和教师周转房建设;归口管理教育技术装备经费;监管教育体育系统国有资产;负责本系统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联系电话:5181342
(四)人事股 :负责中小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指导、实施中小学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中小学教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奖惩、职务评聘、调配交流、劳资福利和档案管理;负责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养、培训和考核考察;负责统战、侨务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指导与服务;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联系电话:5181897
(五)教师教育股 :负责全市教师师德教育;负责全市教师继续教育规划的制定、实施;负责全市教师学历培训;负责教师资格的考核、审查、认定、发证工作;负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市骨干教师的培训和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名师工程”“师德标兵工程”的实施工作;负责对市成人教育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联系电话:5180843
(六)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场)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制订全市督导评估规划及方案;组织全市兼职教育督导人员进行培训并开展教育督导活动;负责全市兼职督导的推荐及联系工作;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5180091
(七)政策法规股 :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起草综合性的地方教育规范性文件;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普法、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综合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联系电话:5229719
(八)审计股: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本级和所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评估与指导,审计监督财务计划、经费预决算执行与预算内外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负责基建、修缮工程预决算及教育投资效益的审计,负责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本部门单位财经规章制度的督查与落实,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评价与指导;负责审计监督机关内部财务管理,负责市直学校、局属单位和乡镇场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所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监督民办学校财务管理;负责市教育内部审计协会全面工作;负责局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联系电话:5182543
(九)纪委监察室 :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教师队伍的作风建设;负责查办本系统纪检监察方面的来信来访;负责查处本系统教育收费、办学行为、家教家养、师德师风等各方面的违纪案件;负责对教育考试、招生、录用、分配、调动、财务、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等工作的监督。联系电话:5180930
(十)综治办: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制定各项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工作方案、预案;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指导学校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指导各校加强安全管理,指导各校及时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指导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治安、禁毒等法制教育活动,指导学校开展“反邪教”教育活动;密切关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态势,指导、处理校园安全事故及矛盾纠纷;协调各学校与公安、司法、法院、消防、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