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省委、省政府反馈近期督察情况。反馈会由许达哲省长主持,吴新雄组长通报督察意见,杜家毫书记作表态发言,刘华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湖南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汨罗市领导喻文、朱平波、李冯波、陈培宏、柳雁翔、舒文治、陈双全、陈岭华、刘四清、仇正勇、吴高明、周育林、刘为在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截至6月底,督察组交办的4583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已基本办结,责令整改4024家,立案处罚1203起,罚款6351.1万元;立案侦查133起,拘留174人;约谈1382人,问责1359人。
督察指出,2013年以来,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领域和区域环境问题频发,形势依然严峻。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环境保护推进落实不够有力。二是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多见。三是洞庭湖区生态环境问题严峻。四是一些突出环境风险长期得不到解决。
督察要求,湖南省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着力解决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高度重视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全面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要强化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湖南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给湖南省委、省政府处理。
会后,市委书记喻文作了相关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