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2-11

印发《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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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处):

现将《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2月9日

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

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和湖南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责任落实,深化专项治理,严格监督执法,坚决落实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1、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重点查处建设单位违法发包,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施工和监理单位无资质个人挂靠等违法违规现象,确保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严查外省企业到岗履职情况;三是加强对施工企业对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能力的抽查,主要抽查企业对项目现场的隐患排查记录等,从项目现场和施工一线入手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保障体系。一是积极配合省厅协调省安委等部门严格界定监管边界,彻底消除监管盲区,重点厘清私人规模建房、农村自建房、专业建设工程附属房屋建筑等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二是着力加强层级监督,督促各市州监督机构进一步提高层级监督指导力度,对薄弱地区继续建议省厅向当地政府发专函督办,切实提高县市区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三是加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质量安全延伸监管,严格执行《湖南省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确保装配式建筑质量可控;四是加强监督人员和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等不断提高一线监督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五是严格工程监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审批,大力加强动态核查和事后监管。

3、继续深化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一是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设立永久性标牌和建立质量信用档案等三项制度,确保新开工工程全覆盖;二是开展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治理工作,尤其是开展以预防开裂、渗漏为主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住宅质量问题专项治理;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实体结构监督抽测工作;四是开展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强化对检测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延伸检查,推行现浇混凝土结构实体实测实量现场标示制度,提高结构实体质量的可追溯性。

4、扎实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治。一是继续开展支模架、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抽查施工现场钢管扣件未按批次进场检查验收、未按实际材质编制脚手架支模架施工方案、未严格按施工方案搭设等情况;二是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在对工程项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是否按程序委托检测、是否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备案等情况进行常态性的严格监管的同时,重点推行监理对安拆和检测等环节的旁站制度;三是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以及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钢结构屋面施工、脚手架搭设、起重设备顶升及拆装作业、模板搭设作业、卸料平台操作、移动式脚手架作业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情况,适时开展如高坠等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四是继续指导、督促施工企业逐步建立施工临时用电标准化展示区及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5、系统升级监督规范化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监督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工作与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及监督信息录入情况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加大现场比对核查的比例和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切实增强一线监督人员责任意识;二是积极探索推行“双随机”监督执法模式,并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及时收集掌握质量安全监督的有效信息,与监督规范化考核形成完整的闭合回路,切实提高监管工作的可追溯性和基层监督机构“履职免责”的抗风险能力;三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大力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观摩工地,各地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要严格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层级符合性抽查,同时充分运用考评成果开展动态监管,并通过实时信息发布充分发挥其警示、示范等作用;四是积极推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创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观摩示范工地、质量标准化观摩示范工地等现场观摩活动,力争2017年度全省各县市区创建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全覆盖,充分发挥样板引领作用。

6、通过保险等经济手段激发市场的内生动力,突出防灾防损在安全监管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要求,充分运用经济杠杆,加大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推行力度,提高建筑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二是督促各地尤其是监管力量不足或事故频发的地区制定有针对性的防灾防损工作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行业专家和具备能力的专业检测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检测工作,发挥社会专业力量补齐监管能力短板,充分发挥安责险防灾防损的社会保障作用。

7、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推动安全生产相关设备的升级换代。一是启动智能型安全帽的研制工作,使包括关键岗位人员信息识别、关键部位隐患警示、关键环节风险预防、关键要素实时同步上传等功能的新型智能安全帽,成为建筑工人的护身符;二是组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并积极配合省厅协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充分利用卫星定位、“互联网+”等先进技术和手段将能实现包括设备的实时定位、在线监控和智能化监管等内容的“芯片”、“黑匣子”列入特种设备的产品生产标准,加快推进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升级换代。

8、强化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和成果的综合运用。一是鼓励各级监督机构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实时公开点名曝光建设、施工等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情况;二是收集整理季度督查、规范化考核、标准化考评、形势分析的质量安全监管数据、信息资料,努力实现市场监管、行业发展和质安监督执法信息共享、工作联动;三是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学术研究,收集各地质量和安全监管方面的优秀论文编印交流学习。

9、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在继续做好总站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指导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借鉴总站反腐倡廉做法,全面推行《廉洁自律十不准公开承诺》、《公务接待函》、《行政审批事项办结电话回访》、《公务勤廉情况信访函》等制度,努力营造我省质安监督系统廉洁自律、阳光监督的良好氛围。

10、进一步巩固文明行业创建和党建成果,通过文明行业和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促进“两个创建”向县市区延伸,努力实现“两个创建”的全覆盖。探索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模式,尽快完善监督系统工作内容、工作依据、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的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系统,全面提升标准化、精细化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