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公告
来源:汨罗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3-10-23 11:02
浏览量:1 | | | |

汨罗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岳阳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岳政办发〔2022〕29号),进一步细化市场监管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现将本行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具体措施予以公告。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一)改革方式审批改为备案。

(二)改革举措:

取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

2.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培训学时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布结果。

4.严厉打击虚假备案行为,对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实行行业禁入。

二、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二)改革举措: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三)受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

(四)办理方式:

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交通运输窗口申请办理。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

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机构,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进行依法处理。

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三、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一)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二)改革举措:

制作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三)受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

(四)办理方式:

申请人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到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交通运输窗口申请办理。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领域实施重点监管。

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认定的机构,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进行依法处理。

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四、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改革举措: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

2.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3.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五、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改革举措: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六、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一)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二)改革举措:

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