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17〕100号),现就部门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一)准确填报基础数据。各厅直预算单位要认真填报机构性质、人员编制、车辆及其他资产等基础资料。一是根据机构编制部门的编制手册、军转干部介绍信等如实上报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要严格执行用编核准制度,并在完成人员增减变动手续的15个工作日内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出、入编登记手续,确保实有人员增减得到及时反馈。二是根据单位资产情况,如实填报单位资产及设备情况。根据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核定的车改方案正确填报车辆信息。三是准确填报单位异动信息。单位主管部门、性质、名称、工作地点等信息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在系统中进行申报。
(二)完整编制收入预算。一是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要求,全面分析预测收入情况,将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如实填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和其他收入,与当年财政拨款统筹安排。二是非税收入执收部门要按照项目合法合规、内容全面完整、数字真实准确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地核定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实事求是地编制非税收入预算,依法足额征收。
(三)按照新的支出经济分类编制支出预算。预算单位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和对应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同步编制部门预算。为简化操作,部门预算管理系统已根据两套科目间的一一对应关系进行了设置。编制时,各单位要根据单位性质、资金投向正确选择相应的经济分类编制预算。省级预算草案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两套经济分类同步批复到单位。年度执行中,两套科目并行作为控制预算执行的依据。
(四)足额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各单位必须足额编制基本支出预算,不得留有缺口,省财政年中原则上不追加正常经费。一是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和国家、省统一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等政策标准据实足额编制人员经费预算,不留缺口。二是公用经费要参照定额标准以及关于规范公务支出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单位实际开支水平细化预算、据实编列。三是严格执行会议、培训、差旅等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对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审核,从严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继续实行只减不增。
(五)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按照《湖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14〕7号)以及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程序,认真编制资产配置预算,有效控制新增资产数量和经费,不得无预算配置或超预算、超标准配置资产。
(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预算单位是政府采购的主体责任人,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相衔接,不得无预算采购或超预算采购,做好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制定、评审结果确认及履约验收管理等相关工作。列入年初采购预算的项目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政府采购。年中调整或追加的政府采购预算,应在政府采购系统内申报,报省财政厅审核后执行,原则上当年应完成政府采购。年终未执行完毕的政府采购预算同步结转下年,在次年6月30日前完成。结余资金被收回的,相应取消采购预算。
二、做好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申报
(一)科学优化项目支出预算。一是提前做好项目的政策研究、方案论证、行政决策等前期工作,按照规范的程序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或省级事权的,以及市场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不得安排项目支出。二是根据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部门事业发展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从2018年项目库中优选项目(特殊情况需追加除外),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跨年度项目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分年度申请和安排预算。请各有关处室、厅直预算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填报《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附件1)。三是由厅直预算单位承担的专项业务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编制详细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文本。跨年项目应编制总预算和分年度预算。多个单位承担的项目应分单位明确预算额度。持续项目应说明前一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由业务主管处室会同财务处组织评审,财务处根据评审结果和项目资金结转结余情况提出预算安排建议。四是对预算新增安排或从省级专项资金中安排的单个项目金额超过300万元(含)的房屋建筑物新建、大型修缮,单个项目金额超过100万元(含)的信息网络及软件建设更新项目实行预算评审,未经评审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一是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技术性服务项目,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定承接单位,填报《2018年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附件2)。
二是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专业化优势,适合由行业协会商会承担的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服务以及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社会管理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已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支持行业协会商会转型发展。
(三)编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凡需二次分配的专项需填报《2018年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各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分工如下:耕保处负责国土整治与测绘地理信息专项(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基础测绘处牵头负责国土整治与测绘地理信息专项(测绘地理信息);地籍处负责国土整治与测绘地理信息专项(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数据建设工程);不动产登记处负责国土整治与测绘地理信息专项(不动产登记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地环处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地勘处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矿产资源勘查)。
2.无需二次分配的具体项目,由申报处室或厅直预算单位填报《2018年省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4)。
(四)严格区分省级支出和市县支出。省级支出是指项目任务由厅机关、厅直预算单位及地勘单位等其他省直单位承担,并相应安排的项目资金。市县支出是指项目任务由市县承担,资金通过省财政厅直接下达到市县财政的项目资金。同一专项既有省级支出,又有市县支出的,应分开填报。
(五)准确、合理预测年度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需求。省财政厅严格控制年中预算追加和年末结转结余规模,请各有关处室和厅直预算单位全面、合理、准确预测2018年专项工作经费需求,符合有关规定的,按程序审定后,资金全部编入单位预算。
(六)提前研究2018年需二次分配的项目计划。根据新预算法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所有省级专项资金在8月份启动资金分配工作。有市县项目支出的,各业务主管处室以2018年度项目库建设为基础,下达2018年项目申报指南,完善项目库。按项目法分配的专项在12月中旬要完成项目评审、公示和审批,按因素法分配的资金同步拿出具体分配方案。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在2017年12月底提前下达市县。
拟由厅直预算单位和地勘单位承担的测绘地理信息、地质环境、地质勘查、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数据建设等专项,请各业务主管处室于2017年11月中旬前拿出详细的省级项目安排计划,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和金额,12月上旬完成项目评审、公示和审批,项目资金全部编入单位预算。
三、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1.附件1、2、3请于2017年9月5日下班前报送财务处(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2套,电子文档,各有关处室请放外网ftp-财务处-彭艳波,厅直属单位通过财务文件传输系统报送)。
2.各厅直预算单位根据预通知控制数编制的“一上”预算,请于2017年9月10日下班前报送。
3.专项业务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文本(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主要立项依据作为附件装订)经业务主管处室会同财务处组织评审后,于2017年10月30日前报送财务处(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2套,另通过财务文件传输系统报送电子版)。
附件:1.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
2.2018年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
3.2018年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4.2018年省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附件1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
申报单位(处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项目实施内容 |
预期成果 |
项目承担单位 |
申报金额 (万元) |
起始时间 |
终止时间 |
立项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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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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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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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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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县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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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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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反映各处室、单位2018年拟新增或继续安排的项目申报情况;
(2)省级支出是指项目由省直单位承担,资金完全由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地勘单位等其他省直单位使用的项目资金。市县支出是指项目任务落实到县市,资金通过省财政直接下达到县市财政的项目资金;(3)项目性质填列持续项目或新增项目;(4)立项依据请列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事业发展规划、国土资源部、省委、省政府文件或会议纪要等具体相关文件;(5)项目属于跨年项目的,应在备注中注明总预算;(6)同一个项目由多个厅直属单位承担的,应分单位注明资金额度;(7)EXCEL电子表放外网FTP文件夹-财务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 |
附件2
2018年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预算单位代码 |
预算单位名称 |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
资金项目名称 |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金额 |
承接主体类别 |
直接受益对象 |
预期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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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 |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名称 |
具体项目名称 |
合计 |
本级安排 |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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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其他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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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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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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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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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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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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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编报说明
1、预算单位代码、预算单位名称填列到基层预算单位。
2、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名称按照《2016年湖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湘财综〔2015〕29号)的目录代码、名称进行选择。
3、购买服务项目的具体项目名称根据该服务事项所属目录进行细化,例如E类“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04款“课题研究类”01项“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通用课题研究”,具体项目名称应写明购买课题研究的具体名称。
4、购买服务预算金额资金性质与资金项目性质保持一致,金额应小于或等于资金项目预算金额。
5、承接主体类别请按照“社会组织”、“企业、机构”、“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选择填报。
6、直接受益对象请按照“政府部门自身”、“社会公众”选择填报。
7、预期绩效目标除资金项目本身的绩效外,还应填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所应达到的绩效目标。
附件3
2018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专项名称 |
专项资金性质 |
持续专项□ 新增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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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
主管部 门编码 |
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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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总额 (万元) |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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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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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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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 立项 情况 |
专项 立项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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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项 申报的 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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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项 申报的 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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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专项实施 进度计划 |
专项实施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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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计划 |
年度总资金 (万元) |
第一季 (年)度 |
第二季 (年)度 |
第三季 (年)度 |
第四季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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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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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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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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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年度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指标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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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出 指 标 |
数量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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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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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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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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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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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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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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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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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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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保障措施(含制度、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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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 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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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处审核 |
审核的主要内容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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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立项及项目属性确定; 2、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合理; 3、预算资金可供量与目标之间的 匹配性; 4、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措施; 5、其他。 |
处室负责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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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绩效评价处审核 |
审核的主要内容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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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报内容是否完整; 2、是否设定量化的绩效目标; 3、是否有适当、细化的绩效指标, 及其与绩效目标之间的对应性; 4、其他。 |
处室负责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
2018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说明
一、申报范围及方式
省直一级预算部门所有专项资金都要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填报纳入预算编制信息系统,与预算申报同时进行。
二、部分目标解释
1、专项资金性质:分为持续和新增。
2、资金总额: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2018年专项资金总额。
3、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所有专项资金都必须制定管理办法。已制定管理办法的请填写文件名称及文号,尚未制定的请填写预计制定时间。
4、立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性文件、会议纪要,省委省政府“三定”方案中相应的职能职责,项目主管部门立项批复等。
5、长期绩效目标:描述专项整个计划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果,采用定性描述和必要的定量描述。
6、年度绩效目标:根据专项的特性和具体实施内容,对专项在本年度产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及可持续影响等进行细化。
7、年度实施进度计划:分阶段填写专项在本年度的实施进度计划,包括阶段的计划起止时间及各阶段的专项实施内容。
8、实施保障措施:为确保专项实施而制定的制度和措施,包括:工作组织机构、项目管理制度、工作措施等。
附件4
2018年省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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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新增项目 □ 持续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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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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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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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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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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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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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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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申请 (万元) |
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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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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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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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情况 |
项目立项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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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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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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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内容 |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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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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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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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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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 |
长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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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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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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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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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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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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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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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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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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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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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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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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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备注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
|
质量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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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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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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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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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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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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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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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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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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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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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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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说明 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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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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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说明:此表作为技术方案与预算文本的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