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政府决算报告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5、市级“三公”经费
二、2022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三、2022年政府性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
2、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
3、政府债务的基本情况(含变动情况)
4、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四、2022年绩效自评情况
五、2022年预算执行效果
1、聚财增收,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2、保障重点,民生投入务实增效
3、节流减支,财政管理防控并举
4、平稳发展,强化系统风险防范
第二部分 政府决算报表
表号 |
表 名 |
附表一 |
2022年汨罗市政府决算公开明细表 |
表1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
表2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
表3 |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决算表 |
表4 |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决算表 |
表5 |
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 |
表6 |
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
表7 |
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
表8 |
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
表9 |
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决算表 |
表10 |
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决算表 |
表11 |
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决算表 |
表12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表 |
表13 |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表 |
表14 |
国有资本经营本级支出决算表 |
表15 |
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决算表 |
表16 |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余决算表 |
表17 |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表 |
表18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 |
表19 |
“三公”经费汇总决算表 |
表20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明细表 |
附表二 |
2022年汨罗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表 |
附表三 |
2022年汨罗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决算表 |
附表四 |
2022年汨罗市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表 |
第一部分 政府决算报告
关于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3年7月26日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湛 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收入情况。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11000万元,完成252472万元,占预算的119.7%,同比增长16.2%。其中:地方收入预算120019万元,完成150575万元,占预算的125.5%,同比增长23.2%;上划中央收入预算72180万元,完成80601万元,占预算的111.7%,同比增长6.6%;上划省级收入预算18801万元,完成21296万元,占预算的113.3%,同比增长8.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212239万元,占收入比重为84.1%。分级次,本级预算110300万元,完成114486万元,占预算的103.8%,同比增长6.3%,循环经济园区预算95000万元,完成127895万元(含留抵退税),占预算的134.6%,同比增长23.1%,工程机械配套园区预算5700万元,完成10091万元,占预算的177%,同比增长75.6%。分部门,税务预算193000万元,完成218883万元,占预算的113.4%,同比增加9.4%,财政预算18000万元,完成33589万元,占预算的186.6%,同比增长94.8%,主要是矿业权出让收益增收1836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506100万元,较上年增加68762万元, 同比增长15.7%,主要是:工资、事业单位车改的公务交通补贴和乡镇工作补贴提标;村级运转经费提标、职业年金做实及机关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缺口经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等增加。具体预算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948万元,国防支出23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537万元,教育支出8922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14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5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9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587万元,农林水支出7231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39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74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64万元,金融支出39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7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1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5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74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3084万元。
3、平衡情况。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1505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2663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63559万元),上年结余858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4938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41915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572万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698万元,财政收入总计6879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61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270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144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753万元,结转下年7944万元,财政支出总计687944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5961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406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89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19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58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954万元,上年结余1474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40400万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419713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33552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1万元,调出资金41915万元,结转下年42152万元,支出总计419713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143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843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2585万元,失业保险基金421万元。全年社保基金支出5728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149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528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504万元。社保各项基金2021年末滚存结余6293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4155万元,2022年末滚存结余6709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6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万元,上年结余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2702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30万元,调出资金2572万元,支出总计2702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五)市级“三公”经费
经汨罗市财政局汇总,汨罗市市级部门(含二级机构)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经费汇总为14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3万元,较2022年年初预算数减少3126万元,占预算的32.1%,同比下降27.5%。“三公经费”较2021年决算、2022年年初预算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市委市政府狠抓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的方针,各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使用审批手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结果。
二、2022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52663万元,比上年增长了60428万元,增长了20.7%。其中:
(一)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收入410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848万元;
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331万元;
3、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056万元;
4、其他税收返还3564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85001万元,比上年增长56520万元,增长24.7%,其主要原因是增值税留抵退税结算方式的改变所致。其中:
1、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5759万元;
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8628万元;
3、结算补助收入4934万元;
4、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429万元;
5、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3691万元;
6、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5223万元;
7、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2500万元;
8、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6818万元;
9、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02万元;
10、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339万元;
11、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0万元;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84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7527万元;
14、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6259万元;
15、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0万元;
16、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9865万元;
17、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843万元;
1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722万元;
19、粮油物资储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04万元;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518万元;
21、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5923万元;
22、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2783万元;
23、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17499万元;
24、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121万元。
(三)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3559万元,比上年增加3908万元,增长6.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3178万元;
2、国防380万元;
3、公共安全148万元;
4、教育462万元;
5、科学技术2188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568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96万元;
8、卫生健康1230万元;
9、节能环保11128万元;
10、城乡社区348万元;
11、农林水18389万元;
12、交通运输7298万元;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2613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399万元;
15、金融72万元;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2589万元;
17、住房保障7136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59万元;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664万元;
20、其他收入1614万元。
三、2022年政府性债务情况
(一)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
2022年度,根据省财政厅下达我市的债务限额为82.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0.32亿元(包含2021年一般债券结存限额0.07亿元)、专项债务42亿元(包含专项债券结存限额0.8亿元);2022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82.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0.17亿元、专项债务42亿元。
(二)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
2022年度我市新增政府债券15.3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5亿元、专项债券14.04亿元;再融资债券4.14亿元。2022年度我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共计6.6亿元,其中本金4.14亿元、利息2.46亿元。
(三)政府债务的基本情况(含变动情况)
截止2022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82.1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9.81亿元、专项债券42亿元、外债0.36亿元。债务总额相比2021年底66.78亿元,新增15.39亿元。
(四)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2022年度,我市收到省厅转贷新增债券资金共计15.3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5亿元、专项债券14.04亿元。再融资债券4.14亿元。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情况:一般债券安排用于汨罗市实验小学建设项目、汨罗市正则学校项目、汨罗至杨桥公路等项目。专项债券安排情况:专项债券安排用于湖南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新材料科技城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汨罗市人民医院整体迁建一期建设等项目。
四、2022年绩效自评情况
2022年绩效自评范围涵盖了预算安排66家市直单位,各部门对2022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并将自评材料报送市财政部门审核,同时在部门网站或财政部门网站专栏公开,统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与财政监督相结合。配合省厅搞好上级5个专项资金的现场评价工作;积极组织2个专项债券项目和2个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建设期的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聚焦预算资金使用取得的效益和效率,采用“财政+第三方”的方式开展2022年度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重点绩效评价围绕重点民生项目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选取了自然资源、教育专项等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使资金得到了科学配置和使用,充分发挥了其支持地方经济的效果。
五、2022年预算执行效果
(一)聚财增收,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全力推动财源建设。成立财税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严格工作要求,定期进行调度,全面开展税收清理,实现了在落实减税降费的同时,财税收入的平稳增长,达到了“精确执法、精准监管、以数治税、精诚共治”的目的。金融保险业税收增长84%,土地增值税增长136%,契税增长63%,医药、成品油等行业税收均大幅增长。二是充分盘活国有资源。做好“金木水火土”文章,将“上山采矿、下河挖砂”作为当前财源建设工作的重点来抓。积极推动砂石开采工作,现已启动汨罗江洪道整治、龙舟赛道清障、企业湖清淤等项目。积极推动矿山开采和转让工作,2022年7月8日,经公开竞拍,汨罗市汉山矿区矿业权竞标成功,成交价6.12亿元。积极推动乐福田矿区股权出让,完成方家坪矿区净矿出让前期准备工作,拟于明年竞拍出让。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制定了由常务副市长全面抓,分管副市长协助抓的争资争项工作机制,按月调度,按季讲评,各部门单位积极主动加强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联系对接,做好衔接与协调,及时掌握情况,推动工作进程,全年累计争取财政性资金31.27亿元、债券资金15.39亿元。
(二)保障重点,民生投入务实增效。一是坚持教育优先。投入各类教育补助资金13473万元,用于保障学前教育补助经费和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免学费、公用经费、国家助学金、免费教科书以及职业高中免学费等。投入其他教育资金6589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学校运动场地改造、购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车服务、城乡学前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发展、校舍维修等支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二是保障基本民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1391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37825万元,企业养老保险补差支出1366万元;就业基金支出217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支出1771万元;发放困难群众补助及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城乡特困人员补助、临时救助资金9411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965万元;拨付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残疾人事业发展、优抚抚恤、优抚医疗、义务兵优待金、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金、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接续等民生资金13332万元;三是强化政策落实。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惠民惠农补贴项目资金32470万元,涉及24个部门单位、98个补贴项目,惠及76万人次,补贴资金直接到户,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可用财力,优先保障工资,2022年直接支付工资84447万元,支付职工职业年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等37194万元。
(三)节流减支,财政管理防控并举。一是建立财政支出管控体系。市政府出台专项文件,全面贯彻过“紧日子”思想,严格管控财政支出,明确十五条具体措施,强化预算外支出、建设性支出、一般性支出监督与管理。同时,对乡镇财政支出实行常态化检查,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无序增长。二是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大部门单位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引导部门单位将所有申报项目集中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上,累计整合项目资金3.37亿元。加强对乡镇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把好申报关、使用关、公示关。三是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实现全覆盖,我们对全市182个超30万元的项目、95个超100万元的项目进行了重点监控;对2021年9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涉及财政及社会资金19亿元,评价结果作为2023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平稳发展,强化系统风险防范。一是严格防控运行风险。按财政支出资金性质进行分类,优先保障“三保”及刚性支出,债券资金按项目进度及时支付到位。除维稳、救灾外,不对外借款,对历年借款,按照能收则收的原则,全面进行催收。强化结余结转与预算安排挂钩等机制,促进预算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库款运行的监测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库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解决。二是强化偿债保障机制。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将还本付息资金纳入预算,严格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精准掌控偿债时间节点,认真编制“一债一策”偿债计划,将任务具体分解到时间、细化到措施、责任到人。三是严守不新增隐性债务底线。严格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杜绝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违法违规融资。切实加强对教育、卫生等部门单位债务工作的检查,严格规范部门单位举债行为。加大对村级财务的管理力度,依托财政所建立村级建设资金来源审查制度,坚决制止村级举债建设的行为。
第二部分 政府决算报表(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