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12-17
汨罗市信访局转关于许XX、周XX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
来源:汨罗市信访局   日期:2023-12-22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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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XX、周XX同志:

  关于您两位于10月30日反映的房屋没有办理房产证,政府多次派人测量但不解决问题且没有回复的问题,我镇已受理。经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为尽快落实新市镇镇域内的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新市政府一直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您两户的房屋办证问题,经现场踏勘调查,许XX户房屋建于2015年,两层,占地面积150平方左右,权属清晰,四邻四界无争议,因技术公司在核对地类过程中认定为占用农用地建房,致使无法发证。经新市自然资源所现场核对地类为建设用地,已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接好,并出具了证明,已完成发证。周XX户经与技术公司对接,测量数据与现状不相符,经重新测量核对无误后,已完成发证。

  新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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