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XX同志:
关于您反映河边有人撒网进行非法捕鱼,希望相关部门能调查核实,对非法捕鱼行为立即制止的问题,我镇已于2023年8月22日受理,并交由镇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处理,经调查后,现回复如下:
在接到您的举报后,镇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派出所,每天都对您反映的这个区域的河边进行了日常巡查,在巡查过程中,没有发现非法撒网捕鱼的行为,但有人在江边非法垂钓,对发现在河边垂钓的,由执法人员当场没收渔具,并对垂钓的人进行批评、训戒,并要求垂钓人做出保证,不得再在禁钓区钓鱼。通过几天的执法行动,在此区域垂钓的现象已得到有效遏制,今后镇执法人员将会保持日常巡查的工作制度,以杜绝此情况的再次发生。如您发现还有在此区域垂钓或撒网捕鱼的情况,请及时向镇综合执法大队反映。
如您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汨罗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
新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
(本栏目公开的处理意见书仅供查询人参考,处理意见书的内容以原本为准,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