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XX先生:
您于2023年8月18日反映在您家附近广场有人跳广场舞影响到您和邻居休息的问题。我们于2023年8月21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调查,最近每天晚上7:00-9:30之间,在江北大道党建广场上,有很多居民聚集在一起跳广场舞。为避免打扰到附近居民的休息,同时,为促进邻里关系和谐。我镇工作人员积极与广场舞队代表交流沟通,希望她们能站在周围居民的角度看待问题,换位体会周围住户因噪音产生的苦恼。经过工作人员调解,广场舞队代表表示愿意缩短锻炼的时间将跳舞时间调整为晚上6:30到8:30,并在播放音乐的时候降低音量,尽量不打扰附近居民生活。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汨罗市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桃林寺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