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公布“高考喜报”| 致涉考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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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各涉考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2024年高考、学考、中考即将来临,为实现平安考试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涉考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营造良好的考试招生环境,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居民区、考点、学校周边等线上线下空间发布任何涉考培训广告或开展招生宣传。

  2.不得对涉考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3.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试题”“答案”“内部招生指标”等欺骗性行为,实施涉考涉招诈骗。

  4.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5.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涉招信息和话题,制造教育焦虑,破坏考试招生秩序。

  6.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试题,不得违规传播高考试卷真题原卷。

  7.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等。

  8.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

  9.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违规开展考试招生等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问题线索。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汨罗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