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张为)5月22日上午,汨罗市交警大队古培中队民警在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起小车追尾的交通事故。经现场调查,追尾车辆的驾驶员竟然存在醉酒驾驶的危险行为,而且还是"隔夜醉"。
事故现场
当天上午,张某驾驶湘A7***A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汨罗市青春大道与骆驼大道红绿灯交叉路口时,与同方向行驶的湘FQ***5轻型普通货车发生剐蹭后又往侧方急转,结果撞上了路中央的护栏。
民警查看现场情况后发现张某面色通红,怀疑其饮酒驾驶。这一猜想在民警使用酒精筛查棒对其进行筛查后得到了确认。随后,民警将张某带回中队调查。经呼吸式酒精测试,张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8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张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88mg/100ml
张某表示,自己还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没想到到了次日上午,体内酒精含量还有这么高。"醉驾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因此张某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古培中队教导员黄海宴表示,张某的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民警提醒,醉酒驾驶不以饮酒后的时间长短来判断,而是以醉酒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断。每个人的体质、代谢酒精的能力不同,导致酒精在人体内消解速度不一样。饮酒后第二天体内未消解的酒精,仍然可能构成醉驾,从而触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