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今年12月31日起,新建商品房项目必须实施“交房即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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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夏凡)近日,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汨罗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22年12月31日起,汨罗市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必须实施"交房即交证"。

此次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将现行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动产首次登记(栋证)之前的流程前置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确保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即具备办理首次登记条件;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申请为资料齐全的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实现购房人"收房即拿证"。

为确保改革目标顺利实现,汨罗将调整优化办事窗口,构建信息共享、联合审批机制,实现"交房即交证"工作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有关事项有机结合,推动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开户业务联动办理。同时,将整合再造业务流程,按照前置一批、并联一批、简化一批和后置一批的要求,对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等全流程进行精简优化。

据了解,去年6月,汨罗出台了《汨罗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自2021年7月起,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实施"交房即交证";2021年7月1日前,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进行销售,但暂未进行商品房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将积极宣传引导,全部纳入"交房即交证"范围。

此次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是汨罗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从根本上破解房地产"办证难"问题的有力举措。汨罗将落实全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将"交房即交证"改革中企业诚信守信情况,纳入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信用信息归集范围,依法依规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