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负责拟定城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行使本市城区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镇燃气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三)负责行使市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四)负责行使本市城区范围内向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和水域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等水利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五)负责行使本市城区及京广高铁站片区范围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六)负责行使本市城区及京广高铁站片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七)负责行使本市城区及京广高铁站片区范围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八)负责本市城区及京广高铁站片区范围内“牛皮癣”的治理和清除及“门前六包”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七个中队,包括:综合管理中队,法制中队,直属中队,归义中队,罗城中队,高泉中队,京广高铁站片区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属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设的二级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的是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我大队在职人数156人,退休人员9人,遗属2人。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727.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38万元,减少8.50%,主要是因为2020年相比上年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27.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4.76万元,占99.8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2.71万元,占0.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2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3.69万元,占88.78%;项目支出193.78万元,占11.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27.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38万元,减少8.50%,主要是因为2020年相比上年人员减少,各项开支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27.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0.38万元,减少8.50%,主要是因为2020年相比上年人员减少,各项开支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27.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2.10万元,占12.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5万元,占3.07%;城乡社区支出1356.81万元,占78.54%;住房保障支出105.61万元,占6.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2.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2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城乡管理社区事务支出(款)城管执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02.73万元,支出决算为172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增加,执法范围扩大,涉及领域更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3.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0.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6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3.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3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2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0.4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4.2万元,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0.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15万元,增加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配合城管局机关完成城市管理项目的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个、来宾38人次,主要是配合城管局机关完成城市管理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4万元,用于召开“八一”退伍军人座谈会议,人数142人,内容为与退伍军人谈心谈话;开支培训费0.10万元,用于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人数4人,内容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举办“城管+环卫”五四青年节“只争朝夕,不负韶华”演讲比赛活动,开支0.72万元,主要是激励所有干职工为建设文明和谐城管队伍,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1辆执法执勤车,9台执法执勤电瓶车,10台执勤摩托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对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1、项目基本情况。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着负责拟定城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城市燃气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市城区范围内的户外宣传、广告、促销活动监管,查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行为;负责夜宵市场整治;负责行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高噪声物品、露天焚烧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等行政处罚权;负责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城区内涝应急处置及全市各项应急处突任务;负责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处罚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等。
2、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具体的全年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费用193.78万元,包括城区整治费用、警察大队费用、清理牛皮癣费用、禁炮费用、广告牌拆除费用、防汛费用、服装及执法设备购置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项资金支出依据合规,本着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对每笔专项资金的支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专项资金审核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管理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等会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专项资金管理、费用支出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会计基础工作扎实,会计核算规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指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决算公开表.xls
2020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绩效评价自评报告.xls